1. 微反应器和微通道反应器
豪迈化工主要生产磷化、表调剂、除油剂、除锈剂、防锈剂等产品。
山东豪迈化工技术有限公司坐落于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隶属于豪迈集团,是以石油化工、精细化工领域资深专家为骨干,集实验室研究、工艺计算、应力分析计算、流体计算、工程放大、工艺系统设计优化、设备定制、现场技术服务于一体的服务及研发型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体化技术解决方案。现有技术人员78名(其中教授级专家8人,博士9人,高级职称10人,中级职称29人)。
2016年,豪迈化工工业化微通道反应器试车成功,将占地几百平米的传统反应装置,浓缩至几平米的空间,实现了化工设备从复杂操作到一键化的转变,开启了化工行业梦寐以求的“更高效、更安全、更环保”的微型化工时代!
2. 微反应器和微通道反应器的区别
微反应器是一种借助于新型微加工技术,以固体机制制造的可用于进行化学反应与分离提取的三维结构元件。按其内部结构分类包括:
(1)、通道类反应器,该类微反应器通常含有当量直径小于几百微米的微流通道,在这些通道中发生所要求的反应和分离;
(2)、超分子自组装而成的反应单元,其甚至仅容纳一个分子。在极微小反应空间内,分子作用能改变电特殊性,空间作用可以影响分子构象或基团的旋转等,进而可以改变反应物的化学性质、传递和分离特性等。微反应器有多种分类方式,按操作模式可分为间歇式微反应器和连续微反应器,按反应物的相态可分为液液微反应器、气液微反应器和气液固三相微反应器等。从混合的方式来看,按照有无外界动力源可分为主动式混合器和被动式混合器两类。
3. 微通道反应器为什么这么贵
《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鲁安办发2021年7号
为深刻汲取栖霞市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笏山金矿“1·10”事故教训,有效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为期半年(现在起至2021年6月30日)的拉网式、起底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对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相关人员全覆盖,对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实现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本质安全水平新提升。
二、把握原则
(一)坚持着眼长远、长短结合。统筹好当前和长远,既抓治标、又抓治本,既严防死守、又常态长效,通过排查整治,堵塞漏洞、消除盲区,健全完善管长远的体制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坚持隐患即事故、铁腕治理。把隐患排查整治挺在事故前面,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单位自己查不出、经检查发现的隐患,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隐患,群众反映、举报属实的隐患,一律严肃处理,坚决防止隐患酿成事故。
(三)坚持质疑保守、纵深防御。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多重布控,齐抓共管,加强工作联动,以质疑保守的态度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把自身作为风险防范的“最后一关”,没事当成有事、小事当成大事、简单事当成复杂事,扎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监管工作,构建起全流程、多层级的安全保障网。
(四)坚持祛扶并举、主动服务。既要严格执法,依法从严处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隐患整改,祛疴除病;又要积极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帮助培养安全管理人才,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扶正固本,促进安全健康发展。
三、重点内容
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参与、迅即行动、分类施策,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公路水路运输、民爆物品、建筑施工、危旧房屋改造、交通运输工程、海洋渔业、文化旅游、电力、学校(校车)、农业机械、水利、特种设备、油气管道、港口、铁路、民航、烟花爆竹、燃气、冶金工贸、医院、养老场所、宾馆、餐饮店、超市、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危险废物处理等各行业领域,以及森林防火、防一氧化碳中毒、防溺水等各方面,以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为主攻方向,重点排查整治以下情形:
(一)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是否组织职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是否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底数”,是否掌握隐患整改情况,是否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措施;是否按许可资质生产经营、是否无资质生产经营,是否存在未批先建、非法建设、非法转包等行为。
(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否有照抄照搬、不符合实际的情况;是否在各生产经营单元设立专(兼)职安全员,三百人以上的高危企业和千人以上的非高危企业,是否依法设置安全总监;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作业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是否配齐并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三)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是否组织全体职工参与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辨识并分级管理;是否建立风险警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是否逐一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防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是否采用信息化技术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
(四)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排查年度培训计划是否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制定并组织实施;是否足额提取安全培训费用并专款专用;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在岗人员是否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是否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后,是否及时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
(五)组织职工全员参加隐患自查自纠情况。重点排查是否针对同行业领域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汲取事故教训;是否建立隐患线索搜集、职工排查隐患奖励制度并有效执行;对于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是否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存在的重大隐患是否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六)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情况。矿山企业是否安装井下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道路运输企业是否按照标准建设使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两客一危”车辆是否规范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渔船是否安装并开启防撞自动识别系统;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否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装备,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是否规范设置投用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
(七)应急准备情况。是否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是否依法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实战化演练并及时评估演练效果、改进应急措施、修订应急预案;是否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相关岗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和熟练使用特殊防护装备。
(八)各行业领域结合实际确定的其他排查整治事项。
四、方式方法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从三个层面交叉进行、同步开展。
(一)单位自查自纠、即查即改。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1.加强教育培训。所有单位立即组织开展全员安全培训,通过观看事故警示片、现身说法等方式开展全员警示教育,确保安全知识、安全理念入脑入心,受到警醒。
2.完善排查制度。建立并落实职工隐患排查奖励制度,鼓励对查出隐患的职工参照发明创新、技术革新奖励标准予以奖励,发动全体职工全面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奖励情况作为政府部门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
3.狠抓问题整改。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各单位要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及时整改,形成自查报告,经单位负责同志确认签字后,每半月一次上报县级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二)各级各部门集中检查、严格执法。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坚决守好自己的“责任田”。
1.实施全面监管。所有县(市、区)对每个单位都要明确其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决不能失管漏管。
2.创新检查方式。重点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异地交互等方式开展检查,确保查实查深。加强检查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深入了解各行业领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规律及特点,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确保真查会查。
3.拓宽信息渠道。用好群众举报、内部举报等手段,建好信息化远程监控系统,确保查细查全。
4.依法严厉惩处。坚持问题导向,排除各种干扰,敢于动真碰硬,形成有力震慑。对单位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依法从严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一律停产整顿直至关闭。
(三)省级督导核查、追责问责。开展常态化、不间断督查,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1.参照“四进”攻坚工作做法,从省市县三级机关部门单位抽调干部,组建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核查组,入驻各县(市、区),深入基层、企业、单位,督导核查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促进工作有效落实。
2.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安全专家及省直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若干督导核查组,对各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效进行督导核查,核查单位自查和各级各部门检查的效果,并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
3.督导核查中发现自查不到位、问题严重的单位,一律从严处罚,按规定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其获取政府补贴和政策支持进行限制;对检查不到位,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事故,造成重大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五、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由省政府安委会组织协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具体实施。省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1月31日前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细化工作安排,建立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协调推进工作开展。各市、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一项一项抓好落实。
(二)强化整改落实。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隐患要报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核准,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并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重大隐患必须于4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安全检查标准或规范,检查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自查措施是否落实,隐患整改是否到位。要坚决破除监管执法“宽松软”,精准执法检查,对各类事故及事故发生前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打到痛处、绝不姑息。
(三)强化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积极借助“12345”热线搜集问题线索,鼓励单位职工和社会群众积极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要加强舆论和社会监督,加大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曝光力度,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及时曝光。要充分发挥各级工会、行业协会组织、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安全专家作用,协助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安全、关心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4. 微通道反应器的应用领域
近几年,微反应器在制备无机颗粒材料的研究方面取得了很多成果,具有很大的潜力和应用前景。微化学工艺在各领域中的应用随着不同领域之间合作研究的加强而不断增加,利用微反应器可以合成 半导体材料、金属、聚合物等,与传统的反应器相比,颗粒的尺寸大大减少,达到纳米级。但是利用微流体技术合成纳米颗粒和生物材料仍处于初期阶段,存在一些难度,如微通道堵塞、监测与控制问题 ,有待进一步研究开发。在未来,利用微流体技术可以开发出大量的新型材料。所以我们有必要相信微反应器将在化学工业中发挥出巨大的作用
5. 微反应器和微通道反应器一样吗
连续流反应器是一直进水的,因为连续流反应器的缺点是固体物料不能通过微通道,微通道容易堵塞如果反应中产生大量固体,导致生产无法继续。
目前,这一问题主要通过改进反应器设计来解决。例如国外公司开发的阀式混合器可用于快速沉淀反应,基于这一技术,该成功开发出生产高性能微米材料和纳米材料的商业化生产工艺。
6. 微通道连续流反应器
微反应器一般是指通过微加工和精密加工技术制造的小型反应系统,微反应器内微通道尺寸在毫米量级以下,一般在10~300 μm。利用微反应器进行的化学合成我们称之为微流控合成。相比于常规反应器,微流控合成技术具有诸多优点:
1传热、传质效率高2反应参数更易精确控制、操作更加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