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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c总线上拉电阻(iic上拉电阻的选择应考虑哪些因素)

来源:www.haichao.net  时间:2023-01-21 19:33   点击:198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iic上拉电阻的选择应考虑哪些因素

I2C 总线在物理连接上非常简单,分别由SDA(串行数据线)和SCL(串行时钟线)及上拉电阻组成。通信原理是通过对SCL和SDA线高低电平时序的控制,来产生I2C总线协议所需要的信号进行数据的传递。在总线空闲状态时,这两根线一般被上面所接的上拉电阻拉高,保持着高电平。

I2C通信方式为半双工,只有一根SDA线,同一时间只可以单向通信,485也为半双工,SPI和uart为双工。

2. iic为什么加上拉电阻

当然不正常,24C08中的第8脚是电源脚,应该是5V左右,如果这个脚没有电压,请检查相应的电源电路。24C08的5、6脚分别是SDA和SCL,属于IIC总线,而IIC总线默认是高电平状态的,如果持续为低电平,IIC总线将无法工作,也就没有数据传输了。

可以尝试拆除24c08再测SDA和SCL,如果电压在5V左右则为正常,若仍为低电平,请检查MCU和IIC总线的上拉电阻。

3. iic为什么需要上拉电阻

一般来说,安规电容坏了,线路就断电,不通电了。

分析安规电容在电源线路板上坏的原因有

1:电容内部的短、断路损坏,故障现象是烧开关管及其他限流元器件,如保险与开关电源中的限流电阻。电容短、断路损坏工作在高电压、大电流(例如彩电的开关电源、行输出电路)中的滤波电容器,当因某种原因使电压升高,并超过其耐压值时,使之击穿短路损坏,或由于整流二极管损坏后使有极性的电解电容器相当于工作在交流电路中,在较大的反向漏电流下发热而短路损坏。由于短路时流过电容器的电流很大,一般电容器都会爆裂或使其封口胶塞胀出。滤波电容短路后,常出现保险丝或限流电阻烧断、电源厚膜块或开关管、整流管击穿之类的故障。主要表现为整机“三无”,这种故障在各类开关电源中带有共性。

2:电容器容量降低引起的低效或轻微漏电,其故障现象是电视图像“S”形扭曲或行不同步现象,对于现在的用IIC总线的电视机出现一些特别的故障现象,如果因影响使同步牌临界状态,伴音大可能影响到电视机的质量,使得伴章随时出现。主要原因是电容器的参数改变,但没完全失效,在一定程度上还有作用,但达不到应有的作用,使得现有的故障现象出现。而且此类故障不好判断与排除。

3:电容器容量消失引起的失效、完全漏电或爆浆,是电源中电容出现故障后难判别与维修的故障,因为测量电容器件,用万用表测试一切正常,但将电容安装在电路上后,电容的容量就完全消失,这是电路中难维修的软故障之一,即元器件不能承受电压,一有电压的存在,就容易完全消失。

4. iic上拉电阻的作用

电平转换芯片 - MS6212可以用于桥接两个不同的电压节点,以成功连接电子系统中的逻辑门电平。它可以用在点对点拓扑中,用于连接在不同接口电压下相互操作的设备或系统中。它的主要目标是用开漏模式与I/O口进行数据连接,例如I2C和1-Wire,数据是双向传输且不需要控制信号,也可以用推拉模式与I/O口进行数据连接。

信号的下降时间(tfA, tfB)取决于驱动MS6212的数据I/O口外部驱动器的输出阻抗,同样的,tPHL和数据速率也取决于外部驱动器的输出阻抗。数据表中tfA, tfB, tPHL的值和转换速率定义为假设外部驱动器的输出阻抗小于50Ω情况下的值。

电平转换芯片 - MS6212有一个OE输入端口以用来当OE为低电平时使器件关断,使所有I/O口在高阻状态。只要VCCA通电,OE就会存在一个内部的下拉电流源,关断时间(tDIS)表示OE变为低电平和输出为高阻状态之间的延迟。启用时间(tEN)表示用户必须允许单次触发电路在OE被提升为高电平后才能运行的时间。

每一个A端口对于VCCA都有一个10kΩ的内部上拉电阻,每一个B端口对于VCCB都有一个 10kΩ的内部上拉电阻。如果需要一个更小的上拉电阻,必须在I/O口到VCCA或VCCB之间添加一个外部电阻,而加上一个阻值更小的上拉电阻将会影响VOL电平,当OE为低电平时,内部上拉电阻会被关断。

5. iic上拉电阻阻值

L代表危险发生的频率(可能性)。S代表后果严重的程度(现有的预防、检测、控制措施)。R代表风险度。其三者关系为R=L*S。区域风险等级用R表示,当: R={IVD},区域风险等级判定为蓝色低风险; R={IIID, IIIC, IVC},区域风险等级判定为黄色一般风险; R={IID, IIC, IIIB, IVB},区域风险等级判定为橙色较大风险; R={ID, IC, IB, IIB, IA , IIA , IIIA, IVA},区域风险等级判定为红色重大风险。 扩展资料:中国对化学品实施重点管理,无论是境内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或是境外企业将产品出口到中国,都必须依照中国的化学品法规完成应对责任。2011年12月1日,中国正式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最新修订版(即591号令),修订条例由原条例(344号令)的74条款增加至102款,对企业提出更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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