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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民用无人机管理(中国民用无人机管理)

来源:www.haichao.net  时间:2022-12-29 05:38   点击:129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中国民用无人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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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民用无人机管理部门

无人机亦或是航模都属于民用航空器,民用航空器必然归属民航局管理,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AC-61-FS-2013-20)出台后,规定了空机重量大于7千克以及在隔离空域超视距运行的无人机驾驶员资质由行业协会进行管理,而后民航局又发布有关驾驶员资质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上述无人机驾驶员资质管理由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OPA)负责。

3. 中国民用无人机管理办法最新

1、中国

中国出台《民用无人机空中交通管理办法》,内容如下:

一、民用无人机应当依法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矿业、建筑业的作业飞行和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检测、科学实验、遥感测绘、教育训练、文化体育、旅游观光等方面的飞行活动。

二、民用无人机活动及其空中交通管理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及民航局规章等。

三、组织实施民用无人机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规定申请划设和使用空域,接受飞行活动管理和空中交通服务,保证飞行安全。

四、为了避免对运输航空飞行安全的影响,未经地区管理局批准,禁止在民用运输机场飞行空域内从事无人机飞行活动。申请划设民航无人机临时飞行空域时,应当避免与其它载人民用航空器在同一空域内飞行。

五、由于无人机飞行过程中无执行任务机长,为了保证飞行安全,由无人机操控人员承担规定的机长权利和责任,并应当在飞行计划申请时明确无人机操控人员。

六、组织实施民用无人机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具备监控或者掌握其无人机飞行动态的手段,同时在飞行活动过程中与相关管制单位建立可靠的通信联系,及时通报情况,接受空中交通管制。发生无人机飞行活动不正常情况,并且可能影响飞行安全和公共安全时,组织实施民用无人机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刻向相关管制单位报告。

七、在临时飞行空域内进行民用无人机飞行活动,由从事民用无人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负责组织实施,并对其安全负责。

八、民航空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本规定的要求对民用无人机飞行活动进行空中交通管理。不得在一个划定为无人机活动的空域内同时为民用无人机和载人航空器提供空中交通服务。

九、民用航空器机组人员发现无人机飞行活动应当及时向相关空中交通管制部门报告。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发现区域内有无人机活动或者收到相关报告,应当向所管制的航空器通报无人机活动情报,必要时提出避让建议,并按要求向相关管制单位、空管运行管理单位和所在地的民航监管局通报。

十、民用无人机活动中使用无线电频率、无线电设备应当遵守国家无线电管理法规和规定,且不得对航空无线电频率造成有害干扰。民用无人机遥控系统不得使用航空无线电频率。在民用无人机上设置无线电设备,使用航空无线电频率的,应当向民用航空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

十一、未经批准,不得在民用无人机上发射语音广播通信信号。

十二、使用民用无人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无线电管制命令。

2、英国

无人机必须时刻保持在操控者即飞手的视线内,距离人、车辆和建筑物必须大于50米,飞行高度不能高于120米;去年11月30日起,质量在250克到20千克之间的无人机必须进行注册,无人机用户也需注册并参加有关无人机驾驶能力的考试。

在盖特威克机场无人机事件后,英国政府又将机场附近的无人机禁飞区域由此前的1公里扩大到5公里,并延伸了跑道端的禁飞区,同时赋予警方对无人机飞手的新执法权,违反这些法律的人最高将面临5年监禁。

3、法国

在法国,民用无人机只能在日间飞行,夜间飞行须提前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无人机操作者同时应将无人机的飞行范围控制在视线可及范围内。当进行“第一人称视角”飞行或采用无人机设备进行跟拍活动导致操作者无法用肉眼直接追踪飞行器的飞行状况时,则必须有另一人负责监视。

从飞行区域的限定来看,城市及周边地区,包括公路、公园、沙滩等公共场所上空禁止无人机飞行,机场、核电站、军事基地、历史遗迹、医院、监狱、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地区或受保护地区及周边上空也属于无人机禁飞区。对于一些重要机场,无人机禁飞范围甚至会扩大到机场周边方圆10公里。

此外,即使是在私人场所,无人机飞行时也必须远离人群或车辆,并将飞行高度和速度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免造成安全事故。无人机使用者还必须尊重他人隐私,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对他人及其财产进行拍摄、将拍摄的内容进行传播或用于商业用途。另外,在行驶的车辆中操作无人机也是被禁止的行为。

现行法规对民用无人机的飞行限高也有明确规定:在航空模型特许飞行区以外,无人机最高飞行高度不得超过地面或水面以上150米。

若无人机使用者违反上述法规,将有可能面临最高7.5万欧元罚款和监禁1年的惩罚。而针对“无意”或“故意”操纵无人机飞入禁飞区的情况,司法机关将有权对无人机操作者分别处以“罚款1.5万欧元、监禁6个月”和“罚款4.5万欧元、监禁1年”的惩罚。

4、美国

建议飞行器的飞行高度最好不要超过400英尺,远离周边空中障碍物,飞行器一定要保持在视线当中,确保操纵者对飞行器的掌握熟练程度和头脑清醒,千万不要干扰有人驾驶的飞行器或航空物,更不要飞越敏感地区和设施,也不要在没有得到事先允许的情况下,随意跟拍任何人或者任何活动。

在进入任何一个社区时,首先要了解当地的法规、法则,总之在不了解当地环境的情况下,任意使用飞行器可能就会导致法规方面的麻烦和安全方面的问题。

5、俄罗斯

在俄罗斯要想使用无人机必须提前申请,航拍也是。目前,在俄罗斯关于无人机管理唯一可以寻找的法律是颁布于2010年3月11日的俄罗斯联邦空中管理条例。根据条例第52条,无人机使用必须提前提交申请,并且拿到相关许可,现实是一般个人和社会组织根本没有任何机会拿到该许可。

6、澳大利亚

根据澳大利亚航空管理局的规定,不做商业用途的无人机不能够出现在离机场3海里的范围之内,如果在大城镇飞行的话不能够超过地面400英尺进入管制空域。另外,无人机和人们的安全距离必须要保持在30米以上,此外在夜间飞行也是不被允许的。

7、日本

日本众议院表决通过了《小型无人机飞行管制法案》,把首相官邸、国会、皇宫等重要设施以及外侧约300米的地区列为禁飞区,违者可被处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航空法修正案》统称《无人机管制法案》规定禁止未经许可,在影响航空安全、人口住宅集中的上空、集会、展览会等人员密集的上空飞行。无许可原则上是不可以夜间飞行的。

4. 中国民用无人机管理系统

《民用无人机空中交通管理办法》,内容如下:

一、民用无人机应当依法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矿业、建筑业的作业飞行和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检测、科学实验、遥感测绘、教育训练、文化体育、旅游观光等方面的飞行活动。

二、民用无人机活动及其空中交通管理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及民航局规章等。

三、组织实施民用无人机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规定申请划设和使用空域,接受飞行活动管理和空中交通服务,保证飞行安全。

四、为了避免对运输航空飞行安全的影响,未经地区管理局批准,禁止在民用运输机场飞行空域内从事无人机飞行活动。申请划设民航无人机临时飞行空域时,应当避免与其它载人民用航空器在同一空域内飞行。

五、由于无人机飞行过程中无执行任务机长,为了保证飞行安全,由无人机操控人员承担规定的机长权利和责任,并应当在飞行计划申请时明确无人机操控人员。

六、组织实施民用无人机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具备监控或者掌握其无人机飞行动态的手段,同时在飞行活动过程中与相关管制单位建立可靠的通信联系,及时通报情况,接受空中交通管制。发生无人机飞行活动不正常情况,并且可能影响飞行安全和公共安全时,组织实施民用无人机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刻向相关管制单位报告。

七、在临时飞行空域内进行民用无人机飞行活动,由从事民用无人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负责组织实施,并对其安全负责。

八、民航空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本规定的要求对民用无人机飞行活动进行空中交通管理。不得在一个划定为无人机活动的空域内同时为民用无人机和载人航空器提供空中交通服务。

九、民用航空器机组人员发现无人机飞行活动应当及时向相关空中交通管制部门报告。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发现区域内有无人机活动或者收到相关报告,应当向所管制的航空器通报无人机活动情报,必要时提出避让建议,并按要求向相关管制单位、空管运行管理单位和所在地的民航监管局通报。

十、民用无人机活动中使用无线电频率、无线电设备应当遵守国家无线电管理法规和规定,且不得对航空无线电频率造成有害干扰。民用无人机遥控系统不得使用航空无线电频率。在民用无人机上设置无线电设备,使用航空无线电频率的,应当向民用航空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

十一、未经批准,不得在民用无人机上发射语音广播通信信号。

十二、使用民用无人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无线电管制命令。

5. 中国民航无人机管理

从事无人机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实施飞行前,应当向当地飞行管制部门提出飞行计划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飞行计划申请应当于飞行前1日15时前,向所在机场或者起降场地所在的飞行管制部门提出;飞行管制部门应当于飞行前1日21时前批复。

  国家无人机在飞行安全高度以下遂行作战战备、反恐维稳、抢险救灾等飞行任务,可适当简化飞行计划审批流程。

  微型无人机在禁止飞行空域外飞行,无需申请飞行计划。轻型、植保无人机在相应适飞空域飞行,无需申请飞行计划,但需向综合监管平台实时报送动态信息。

6. 民用无人机管理办法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

  1.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民用无人机)的管理,对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实施实名制登记,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2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最大起飞重量为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民用无人机。

  1.3一般要求

  自2017年6月1日起,购买民用无人机的拥有者必须按照本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实名登记。

  对于在2017年6月1日前购买的民用无人机,其拥有者必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实名登记。

  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如果未按照本管理规定实施实名登记和粘贴登记标志,其行为将被视为违反法规的非法行为,其无人机的使用将受影响。

  1.4定义

  1.4.1民用无人机

  民用无人机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并从事非军事、警察和海关飞行任务的航空器。

  1.4.2民用无人机拥有者

  民用无人机拥有者是指民用无人机的所有人,包括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机关法人和其它组织。

  1.4.3民用无人机最大起飞重量

  民用无人机最大起飞重量是指根据无人机的设计或运行限制,无人机能够起飞时所容许的最大重量。

  1.4.4民用无人机空机重量

  民用无人机空机重量是指无人机制造厂给出的无人机基本重量。除商载外,该无人机做好执行飞行任务的全部重量,包含标配电池重量和最大燃油重量。

  2.职责

  2.1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1)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政策的制定;

  (2)“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的管理。

  2.2民用无人机制造商

  (1)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中填报其产品的名称、型号、最大起飞重量、空机重量、产品类型和无人机购买者姓名/移动电话等信息;

  (2)在产品外包装明显位置和产品说明书中,提醒拥有者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中进行实名登记,警示不实名登记擅自飞行的危害;

  (3)随产品提供不干胶打印纸,供拥有者打印“无人机登记标志”。

  2.3民用无人机拥有者

  (1)依据本管理规定3.2的要求,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进行实名登记;

  (2)依据本管理规定3.4的要求,在其持有无人机上粘贴登记标志;

  (3)当发生本管理规定3.5所述情况,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上更新无人机的信息。

  3.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规定

  3.1实名登记的流程

  (1)民用无人机制造商和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UAS.CAAC.GOV.CN)上申请账户;

  (2)民用无人机制造商在该系统中填报其所有产品的信息;

  (3)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在该系统中实名登记其持有产品的信息,并将系统给定的登记标志粘贴在无人机上。

  3.2实名登记的信息内容

  民用无人机制造商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中填报的信息包括:

  (1)制造商名称和注册地址;

  (2)产品名称和型号;

  (3)空机重量和最大起飞重量;

  (4)产品类别。

  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中登记的信息包括:

  (1)拥有者的姓名、单位名称和法人姓名;

  (2)个人登记:有效证件号码(如身份证号、护照号等);

  (3)单位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4)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

  (5)产品型号、产品序号;

  (6)使用目的。

  3.3民用无人机的登记标志

  (1)民用无人机登记标志包括登记号和登记二维码,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后,系统自动给出包含登记号和二维码的登记标志图片,并发送到登记的邮箱。

  (2)民用无人机登记号是为区分民用无人机而给出的编号,对于序号(S/N)不同的民用无人机,登记号不同。民用无人机登记号共有11位字符,分为两部分:前三位为字母UAS,后8位为阿拉伯数字,采用流水号形式,范围为00000001~99999999,例如登记号UAS0000003。

  (3)民用无人机登记二维码是经过加密的、唯一识别无人机的二维码,包括无人机制造商、产品型号、产品名称、产品序号、登记时间、拥有者姓名或法人信息、联系方式、证件号码。

  3.4民用无人机的标识要求

  (1)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在收到系统给出的包含登记号和二维码的登记标志图片后,将其打印为至少2厘米乘以2厘米的不干胶粘贴牌。

  (2)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将登记标志图片采用耐久性方法粘于无人机不易损伤的地方,且始终清晰可辨,亦便于查看。便于查看是指登记标志附着于一个不需要借助任何工具就能查看的部件之上。

  (3)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必须确保无人机每次运行期间均保持登记标志附着其上。

  (4)民用无人机登记号和二维码信息不得涂改、伪造或转让。

  3.5登记信息的更新

  (1)民用无人机发生出售、转让、损毁、报废、丢失或者被盗等情况,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应及时通过“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注销该无人机的信息。

  (2)民用无人机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后,变更后的所有人必须按照本管理规定的要求实名登记该民用无人机的信息。

  4.登记时间要求

  4.12017年8月31日前,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必须在操作无人机前完成实名登记。

  4.22017年8月3日,未按本管理规定的规定进行登记的民用无人机,将影响后续的使用,监管主管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5.附则

  5.1本管理规定由中国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负责解释。

  5.2本管理规定自2017年5月16日起生效。

 

7. 中国民用无人机管理条例

步骤

1、首先要搜索“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或直接输入“https://uas.caac.gov.cn”进行登录。

2、进入页面后,点击“用户注册”,输入相关信息。(注意密码由三个不同类型的8位字符组成)

3、再返回到登录页面。再次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

4、登录完成后,在当前页面填写个人资料。

5、填写完成后,点新增无人机。点击左上角的“新增品牌无人机”或“新增自制无人机”。

6、最后一步是填写无人机信息,填写完资料,最后提交就完成了。

扩展资料

无人机按应用领域,可分为军用与民用。军用方面,无人机分为侦察机和靶机;民用方面,无人机行业应用。我国军用的无人机都是受到了严格的登记管理的,但是民用无人机目前为止依然是处于“放养”的状态,民用无人机造成的一些事件也是在网上随手可以搜索的到。

目的为加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民用无人机)的管理,对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实施实名制登记,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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