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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3(重庆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3年)

来源:www.haichao.net  时间:2022-12-23 00:14   点击:76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重庆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3年

冷库风险等级为2级。

三级风险安全标志主要风险,控制措施每个冷库设有一个专用安全疏散通道,并安装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识,每个冷库门安装有蜂鸣报警装置。

冷库的危险因素主要有冷库火灾、制冷剂泄漏、缺氧这三项,主要冷库火灾人员误操作、设备老化、保温材料阻燃性低和外界因素造成火灾事故制冷剂泄露。

2. 重庆市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3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 号)一、文明施工管理建筑工地应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责任人的文明施工组织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建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在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文明施工组织方案,内容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责任和义务,文明施工责任体系、生活区文明公约和卫生责任制度,防治废气、废水、扬尘、噪声污染的措施,作业人员的饮食卫生、防暑降温、防寒保暖等防范和应急措施等。工程项目的文明施工组织方案或措施必须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审定批准后,方可实施。二、施工围挡工地必须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围挡可采用注水式塑料围挡、轻型板式固定围挡、半通透式活动围挡、墙柱式固定围挡等4 种型式,不得使用竹笆、彩条布、砌体干码等,禁止以房代墙。围挡必须牢固稳定、连续设置。除注水式塑料围挡的高度可低于1.8 米外,其他形式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 米,不得超过2.2 米。施工围挡应保持干净、整洁,围挡上不得有“乱涂写、乱张贴、乱刻画”等现象。围挡有破损、污渍的,应及时修复、清洗、见新。城市主干道和重点路段的施工围挡应采取措施绿化、亮化、美化。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施工标志图牌及材料堆放建筑工地办公区、作业区、生活区在施工场地许可的情况下应分开设置,并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科学合理规划布置。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进出口大门,设有门卫,有健全的出入管理制度,凭工作胸卡出入。施工现场进出口大门外应悬挂“六牌二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现场出入制度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和现场平面布置图、建筑物效果图。工地设有安全文明标语、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施工危险区域或夜间施工均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各类标牌整齐规范。施工现场应将工程项目名称,建设、监理及施工单位名称,工程开、竣工时间等内容用大号字体标注在醒目位置。施工机具设备及工地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废料、建筑垃圾等建筑材料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分类堆放,建筑材料应设标识牌,标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产地、保管人等,标牌标语醒目、规范、完整、堆入整齐。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妥善存放。不得将各种施工机具设备和材料堆码在施工围挡外。四、施工现场进出口、场内道路硬化及冲洗保洁建筑工地进出口通道设置不得超过2 个。进出口通道及工地场内道路应用混凝土硬化覆盖,路面平整、坚实,能满足载重车辆通行要求。施工现场进出口必须设置洗车池、冲洗槽、沉砂井和排水沟等车辆冲洗设施,配置高压水枪。车辆进出工地必须经冲洗干净后,方能驶出工地,严禁带泥上路。洗车池、排水沟要集中清除淤泥,污水不得外溢场内、场外。施工现场应配置专职保洁员,负责场内保洁和“门前三包”。五、封闭施工与建筑施工有关的加工、制作等活动必须在施工围墙内进行,围墙外严禁堆放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结构主体二层(含二层)以上,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密目网进行全封闭,封闭必须高于作业面且同步进行,密目网要保持干净、整齐、牢固,无破损。施工现场使用的脚手架钢管须漆成黄黑相间或红白相间颜色(同一工地应统一)。六、施工现场扬尘、废气防治施工现场的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粉尘材料必须入库保管,沙石料必须覆盖防止扬尘。施工过程中,易产生扬尘的工序必须采取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浮土必须及时湿水清扫。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七、临时生活设施临时生活设施包括宿舍、食堂、厕所、淋浴房、盥洗处、医疗保健室、学习娱乐活动室等。建造临时生活设施所用的建筑材料必须符合环保、节能和消防的要求。搭设活动房应有防火、防风等措施,结构强度、钢度及稳定性必须满足安全和使用要求。活动房墙壁和屋顶应采用保温隔热材料,或采用有效的保温隔热措施,符合安全、卫生、通风、采光、防火等要求。(一)宿舍标准宿舍内住宿人员名单上墙。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6 米,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 米,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小于3.5 平方米。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保证室内空气流通。宿舍内应使用钢制床架,床铺不得超过2 层,严禁使用地铺、通铺。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有条件的宿舍宜设置生活用品储藏室。宿舍地面应硬化。(二)食堂标准食堂应设置在距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20 米以外的地方。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门扇下方应设不低于0.2m 的防鼠挡板。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所贴瓷砖高度不得小于1.5m,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食堂应配备消毒、冷藏和排风设施。食堂必须配备纱门、纱窗、纱罩。食堂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并持有《卫生许可证》,具有完善的食堂管理制度,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三)厕所标准应设置通风良好的可冲洗式厕所,厕所应将门窗及照明设施安装齐全。厕所地面、墙裙、蹲坑、小便槽应贴瓷砖,蹲位之间必须设置隔板,隔板高度不得低于0.9m。厕所应有符合抗渗要求的带盖化粪池,厕所污水应经化粪池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男女厕所必须分设。蹲位不得少于现场职工人数的5%。(四)淋浴房及盥洗处标准淋浴房、盥洗处应设置满足需要的淋浴喷头及节水龙头。淋浴房、盥洗处地面应作防滑处理。淋浴房、盥洗处应定时保证充足的热水供给。淋浴房内应设置长凳、储衣柜或挂衣架。男女淋浴房必须分设。(五)医疗保健室标准医疗保健室设在生活区内,有保健医药箱,有合理的医治和急救措施。医疗保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要经常性开展卫生防病教育。(六)卫生保洁标准生活区内应设置带盖生活垃圾桶和清扫保洁工具,应通过建立、落实文明公约和卫生责任制,保证生活区的清洁卫生。(七)学习娱乐活动室标准建筑面积8000 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1000 万元以上的施工现场,还应设置面积不小于50 平方米的学习娱乐活动室,并配备29寸以上电视机和DVD 机以及书刊杂志等学习资料。八、工完场清每道工序作到“落手清”,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最多不超过3 天。材料和工具及时回收、维修、保养、利用、归库,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九、预拌混凝土的使用按市建委有关文件规定范围必须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工地,不得在现场设混凝土搅拌站。十、人员标志标牌施工现场所有人员要佩戴标明其姓名、职务(工种)的胸卡。有关管理人员和特种操作人员要按规定持证上岗。现场管理人员和工人戴分色或有区别的安全帽。现场指挥、质量、安全等检查监督人员应佩戴明显袖章和标志。危险施工区域应派人佩章值班。十一、消防措施工地有严格的消防制度,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和防火制度牌,配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有满足要求的消防水源,防火疏散道路畅通,现场施工动火有审批手续和监护措施。十二、施工区域内既有管线保护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经过论证的管线保护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作业,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不得损坏施工区域内的电力、通信、给排水、油、天然气等既有管线设施。十三、对周边建、构筑物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对周边既有的建、构筑物要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不得危及周边既有建、构筑物的安全。十四、占道施工管理需占道施工的建筑工地,施工现场要有经过审批的科学、合理的交通组织方案,并严格按照审批同意的交通组织方案,认真做好施工围挡设置、建筑原材料堆放、施工路段交通引导标志设置以及分流线路的交通基础设施及安全设施设置等工作,并抓紧组织施工机械和劳动力,尽快完成施工作业,尽可能减轻施工占道对道路交通造成的影响。对涉及施工占道情况的,施工现场应建立义务交通组织机构,配备义务交通人员,协助交警指挥行人和车辆通行,确保施工、行人和车辆安全。十五、运输管理施工现场运送各种材料、预拌混凝土、垃圾、渣土等易撒漏物质,应采用合格的密闭车辆进行运输,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和流溢,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不影响市容卫生,建筑渣土实行准运证制度,运输车辆应按规定办理《建筑渣土准运证》,按规定线路运输到指定渣场弃放。十六、园林绿化文物保护遵守园林绿化和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砍伐树木、毁坏绿地、损坏文物。要尽可能封闭泥土,绿化、美化施工现场。十七、噪声控制按照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控制施工噪声,做到施工不扰民。施工作业时间应控制在早上6:00~晚上22点之间,因施工工艺或其它特殊原因确需延长施工时间的,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并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十八、治安秩序工地有健全的治安保卫制度,责任分解到人,工作人员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地内治安秩序良好,无各种治安事件发生。

3. 商业综合体防火设计规范

根据《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试行)应急消[2019]314号 第五章 灭火和应急救援设施管理 第三十一条 室外消火栓不得被埋压、圈占,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两侧沿道路方向各3米范围内不得有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或停放机动车辆。

4. 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重庆地处中国西南部,长江上游地区,其北部、东部及南部分别有大巴山、巫山、武陵山、大娄山环绕。地貌以丘陵、山地为主,坡地面积较大,有“山城”之称。地图轮廓形似汉字“山”。重庆地势由南北向长江河谷逐级降低,西北部和中部为低山和丘陵相间排列的重庆平行岭谷;东北部靠大巴山和东南部连武陵山两座大山脉。山地地形面积占重庆的70%,最高的山峰是位于巫溪县的阴条岭(海拔2797米)。

5. 商业建筑防火设计综合规范

消防箱体使用厚度不小于1.2mm的薄钢板或铝合金材料制造。

箱体厚度有2个规格20cm和24cm,根据不同的厚度需要选择合适的安装方式(20cm 栓口向下24cm 栓 口向外)。

消防箱厚度要求是根据GB14561—2003国家标准中5.11.1条规定的。

常见消火栓箱的尺寸规格有:

1、消火栓箱尺寸:800mm*650mm*240mm

此型号消火栓箱可配置SN65消火栓头1个、消防水枪1支、消防水带1卷、箱体铁板厚度1.0mm。

2、消火栓箱尺寸:1200mm*700mm*240mm

此型号消火栓箱可配置SN65消火栓头1~2个、消防水枪1~2支、消防水带1~2卷、箱体铁板厚度1.0mm。

3、消火栓箱尺寸:1500mm*700mm*240mm

此型号消火栓箱可配置SN65消火栓头1个、QZ19消防水枪1支、消防水带1卷、消火栓按钮1个、干粉灭火器3具、箱体铁板厚度1.2mm。

4、消火栓箱尺寸:1600mm*750mm*240mm

此型号消火栓箱可配置SN65消火栓头1个、消防软管卷盘1套、消火栓按钮1个、2kgABC干粉灭火器3具、箱体铁板厚度1.2mm。

5、消火栓箱尺寸:1800mm*700mm*240mm

此型号消火栓箱可配置SN65消火栓头1~2个、消防水枪1~2支、消火栓按钮1个、ABC干粉灭火器3具、消防水带1~2套、箱体铁板厚度1.2mm。

扩展资料:

消火栓箱体应有明显红色标志,结构牢固美观,且开启灵活,有防锈措施。

箱门的开启角度不得小于175°,遇有火警时,根据箱门的开启方式,按下门上的弹簧锁,销子自动退出,拉开箱门后,取下水枪拉转水带盘,拉出水带,同时把水带接口与消火栓接口连接上,拔动箱体内公里壁的电源开关,把室内消火栓手轮顺开启方向旋开,即能进行喷水灭火。

室内消火栓

1、消火栓组件应有检测合格证、组件应完整、材料符合标准;接口及垫圈无缺陷、无生锈、漏水;开关灵活。

2、栓口距箱底边宜为120mm~140mm;栓口距最近箱侧边不宜小于140mm;栓接扣爪端面距箱内小于10mm:栓口距地面高度宜为1.1m,允许偏差10mm;栓口直径应为50mm或65mm。

3、消火栓应设在走道、楼梯附近等明显易于取用的地点,消火栓的间距应保证同层任何部位有两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

间距按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199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确定,高层建筑不应大于30m,其他单层建筑、裙房和多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50m。

单层汽车库和地下车库的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30m。

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997

高层住宅应设置消防登高面,并应符合下列标准:

1、塔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应小于住宅的1/4周边长度且不小于一个长边的长度;

2、单元式、通廊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应小于住宅的一个长边长度;

3、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的公共楼梯或阳台、窗;

4、消防登高面一侧的裙房,且进深不应大于4m;(新版防火规范取消了裙房高度的限制)5、消防登高面不宜设计大面积的玻璃幕墙6、登高面与建筑之间不得有妨碍登高的高大乔木。7、登高面范围内宜有建筑的安全出口。扩展资料按国家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都必须设消防登高面,且不能做其他用途。1、登高场地可结合消防车道布置,与建筑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5m且不大于10m,应沿其长边整边布置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至少10m宽的登高场地。2、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建筑,上述布置确有困难时,可在其登高面范围内确定一块或若干块消防登高场地,间隔距离不应大于30m。登高场地面积不应小于15m×10m(长×宽),其最外一点至建筑登高面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5m。3、设有坡道的登高场地,其坡道不应大于3%。4、利用市政道路作为消防登高场地,其绿化、架空线路、电车网架等设施不得影响消防车的停靠和作业

7. 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4

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是1500平方米,当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倍;局部设置时,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商店营业厅、展览厅,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不应大于4000m²。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编号为GB50016-2014,规范第5.3.1条。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的允许建筑高度或层数、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5.3.1的规定。

建筑内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当叠加计算后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规范第5.3.1条的规定时,应划分防火分区。

扩展资料

建筑内设置中庭时,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当叠加计算后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规范第5.3.1条的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与周围连通空间应进行防火分隔:采用防火隔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采用防火玻璃墙时,其耐火隔热性和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1.00h,采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的非隔热性防火玻璃墙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保护。

采用防火卷帘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5.3条的规定;与中庭相连通的门、窗,应采用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高层建筑内的中庭回廊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8. 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县政府党组成员、县长助理、公安局局长xx任组长,县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119”消防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大队长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活动时间

2014年11月6日-11月9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119”消防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包括启动仪式、 “查找身边火灾隐患,教你消防安全常识”有奖明信片传递活动和《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宣贯活动三项活动。

1、启动仪式。时间:11月6日上午9时;地点:民族广场;参加人员:县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10人、县消防大队官兵20人、消防志愿者50人、学生50人、单位员工(高层建筑)50人。

2、“查找身边火灾隐患,教你消防安全常识”有奖明信片传递活动。在民族广场设立宣传点,由消防志愿者向市民免费发放“传递平安·祝福万家”明信片,发动市民积极查找身边的火灾隐患,通过明信片在父母、亲人、老师、同学、好友等之间开展传递签名活动,达到“教育一个市民、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宣传效果,形成全社会都来关注、支持、参与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

3、《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宣贯活动。消防志愿者等人员通过开展《规定》宣传咨询、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宣传展板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贯《规定》的目的、意义和重要内容,努力提高民众的消防法律法规意识。各高层建筑业主单位要在明显位置悬挂不少于1条的宣传标语。

(二)开展灭火实战演习

11月7日下午3:00时,在位于人员流动大的解放大道重庆农村商业银行xx支行开展一次大型消防灭火实战演习,公安交警、巡警和医疗、相关单位职工参加,并组织位于县城的单位职工观摩,提高单位职工灭火和逃生自救能力,强化119、110、120协同作战能力。

(三)举办消防文艺晚会

11月8日晚上7时至9时,在民族广场举办消防文艺晚会,组织学生、干部、职工、居民、外来务工人员观看,邀请县领导讲话,寓教于乐,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四)开展“牢记殷切嘱托 忠诚履行使命”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发放消防安全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见附件一),广泛征求他们的意见,查找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增强党委、政府和广大市民对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理解、支持和关注。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活动。各乡镇发放消防安全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不少于150份(于11月15日前将问卷报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乡镇政府,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119”消防宣传活动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活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采取设立消防宣传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内容,发动组织企业员工、学校学生、社区居民、农村村民和广大市民、群众积极投身到消防宣传工作之中,通过全民参与消防宣传活动,使他们普遍接受一次消防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结合“119”宣传活动,在街道、单位悬挂消防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各乡镇在主要街道悬挂标语不少于2条,县政府各部门在本单位醒目位置悬挂标语不少于1条。

(三)严密组织,及时发现和推广典型。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分析辖区、单位消防宣传工作现状,找准薄弱环节,制定对策,改进和加强消防宣传工作。要注意培养典型,收集、掌握活动情况,并及时向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消防大队,电话:xxxxxxx,传真:xxxxxxx)报告,以便推广经验,指导全县消防活动的开展。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请于11月15日前上报 “119”消防宣传活动方案及总结,相关材料(活动照片、标语悬挂照片、开设宣传专栏照片等)请通过xx党政网以电子邮件上报消防大队或传真至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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