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卷扬机生产资质
不可以。
电梯工必须取得必要的上岗资格证书,电梯工资质证书由安监局、质量监督部门、建设部对从业者进行考试合格后下发的,属于特殊工种操作证。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下属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 卷扬机资料
工作原理是:1.起升起动过程,当涨闸涨紧卷筒,游星轮不能公转,在中心轮的带动下,游星轮做自传,带动内齿圈使卷筒旋转,实现提升钻具。
卷扬机构带载提升时,载荷从静止状态加速到稳定运动速度的瞬时过程称为起升起动过程
3. 卷扬机产品合格证
绞索是否具有合格证,重量必须在规定范围内,必须听从调度人员的指挥,绞车下面严禁站人。
4. 卷扬机出厂合格证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二十六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六)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第二十七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
第七条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相关人员的职责;
(二)安全操作规程;
(三)日常检查制度;
(四)维保制度;
(五)定期报检制度;
(六)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七)作业人员与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八)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
(九)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
(二)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技术文件;
(三)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资料、报告;
(四)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五)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
(六)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
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定期检验报告,设备运行故障记录至少保存2年,其他资料应当长期保存。
使用单位变更时,应当随机移交安全技术档案。
5. 卷扬机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物料提升机的功率为:11kw(单笼)、33kw(双笼)。
具体请参照下表:
吊笼额定载重量: 500kg
额定上升速度: 28m/min
起升电机连续负载功率:11kw
钢丝绳型号:100B
架体每节高度: 3m
卷扬机自重: 700kg
物料提升机设置了断绳保护安全装置、停靠安全装置、缓冲装置、上下高度及极限限位器、防松绳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设计符合GB/T10054−2005施工升降机,GB10055−2007《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山东DBJ14−01502002《建筑施工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程》,取得了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国家安全装置型式试验合格证和山东省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证明。
6. 卷扬机生产能力
垂直运输机械:塔吊(起吊重量,力矩值),卷扬机(拉力)等的台班能力。
挖掘运输:正(反 )铲(挖掘能力运输能力,立方米/小时)。排水设备:立方米/小时。送风设备:立方米/小时。临时发电站: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