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岸孵化器百度百科
1、信贷管理部
制定信贷政策和信贷制度,审批涉及到信贷风险的产品开发,开发和维护用于风险度量的模型和系统,制定贷后管理制度,负责贷款的评级分类及准备金计提的管理,监控信贷资产组合并进行适当干预。
2、信贷审批部
根据审批政策在相应的权限内审批各种新增、延续和重组贷款,确保审贷分离,保证全行对公资产质量。
3、计财管理部
负责全行财务制度的建立,负责组织编制财务预算,拟定绩效考核办法并编制报告,监管全行财务状况,加强成本控制,以强化股东价值最大化。
4、统计信息部
负责财务报告和监管报告的准确和及时送达,制定全行会计制度,负责资产负债管理和市场风险管理,负责公司融资的相关事务。
5、运营管理部
制度全行运营业务操作标准,完善运营服务流程,得以提高运作效率并防止欺诈;监测运营操作风险,提高运营内控水平;实施新产品运营与控制管理,建设运营队伍。
6、集中作业部
负责总行层面零售、公司、同业、资金条线相关产品清算、核算、对账处理及其他运营操作,参与相关产品的清算流程设计、会计核算设计及系统开发,负责所辖产品相关系统的运营操作优化完善,全国性集中运营产品的作业处理。
7、零售信贷部、个贷部
制定零售资产类业务发展策略和目标,开发并管理全行零售资产类业务产品,负责个贷经理团队及管理制度建设,支持分行零售银行品牌营销和产品销售。
8、零售银行部、零售营销管理部
负责除信用卡以外的零售业务总体的战略规划、销售管理、服务管理、营销管理以及渠道管理,支持产品部门,协助零售银行副行长对零售银行业务管理,推动全行零售业务发展。
9、私人理财部、私人银行部
牵头规划与推动零售银行业务负债及中间业务,制定业务发展策略与目标,开发并管理全行负债及中间业务产品,负责理财经理团队及管理制度建设,支持分支行零售银行品牌营销与产品销售,牵头设计与实施针对零售高端客户的价值定位,协助规划网点建设。
10、零售信贷风险部
定零售信贷风险的管理政策,负责零售贷款审批管理,零售信贷业务的贷后监控、预警和评级管理,开发和维护相应的风险模型和系统,负责零售不良贷款的清收管理。
11、公司业务部、公司营销管理部
负责公司业务的销售管理、服务管理、营销管理、渠道管理以及战略管理规划,支持分行公司业务发展,协助公司业务条线领导全行对公司银行业务进行管理。
12、贸易融资部
负责全行贸易融资业务(包括:国际/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离岸业务、保理业务以及其他银行决定由贸易融资部归口管理的产品)的中长期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产品开发计划的提出,贸易融资产品和产品经理管理,积极拓展全行贸易融资业务。
13、公司产品管理部
负责全行所有公司业务产品的产品开发和所有非贸易融资产品的产品以及产品经理团队的管理,作为专门的新产品孵化器支持公司银行业务的发展。
14、信用卡中心
负责全行信用卡产品开发、市场扩展和风险控制,推动全行信用卡业务的发展,使信用卡中心成为全行的重要利润贡献者。
15、资产托管部
负责全行资产托管业务的战略、客户、产品、运营及风险管理,推动全行资产托管业务的发展。
16、信息科技部
负责全行信息技术系统规划和系统开发及管理,为各项业务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17、电子银行部
负责规划设计全行电子银行系统,并推动电子银行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电子银行系统,为业务开展提供电子渠道支持。
2. 离岸孵化器建设方案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冀政办发[2015]49号 2015-12-31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8号)精神,推动我省融资租赁业加快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融资租赁业务领域覆盖面不断扩大,市场渗透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培育形成一批具有相当规模、特色鲜明、管理规范、竞争力较强的融资租赁企业,力争融资租赁企业数量突破100家,每个市新增内外资融资租赁企业不少于5家。全省融资租赁经营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
二、培育壮大主体
(一)推动现有企业做大做强。以现有融资租赁企业为重点,督促其加快注册资本履约到位,加强企业人才团队建设,创新经营模式,提升业务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支持融资租赁企业间通过参股控股、兼并重组和增资扩股等方式,形成一批实力雄厚、竞争优势突出、业务能力强的骨干企业。(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二)发展外资融资租赁企业。扩大融资租赁领域对外开放,吸引境内外知名融资租赁公司到我省投资设立功能性地区总部或分公司,支持外商参与我省融资租赁企业兼并重组,在引进资金的同时更加注重引进高端人才和管理经验。(省商务厅牵头,省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三)推进内资融资租赁试点。鼓励我省大型工程、基础建设等具有产业背景的大型企业,利用厂商融资租赁客户资源稳定、融资授信度高、二手设备处置便捷、增值收益高等优势,申请开展内资融资租赁试点。支持各类投资机构、服务运营商等非厂商机构进入融资租赁行业,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省商务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四)加强融资租赁战略合作。鼓励融资租赁企业之间建立战略合作联盟,在融资、市场、技术、信息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促进抱团发展。加强融资租赁企业与重点行业、重点园区、大型生产商、经销商、运营商以及相关投资机构、中介机构的合作,组织开展产融对接活动,共同开拓市场。(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配合)
三、拓展业务领域
(一)巩固扩大传统业务。支持融资租赁企业大力发展我省工程机械、大型设备、交通运输等传统融资租赁领域,促进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引导融资租赁企业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大型机械、生产加工设备、冷藏设备设施等融资租赁服务。鼓励融资租赁企业参与城乡公用事业、污水垃圾处理、环境治理、广播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厅等部门配合)
(二)拓展新兴产业市场。加大对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力度,积极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融资租赁业务。引导融资租赁企业结合节能减排,在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等方面提供新能源汽车及配套设施服务。探索开展文化产业、居民家庭消费品等领域的融资租赁业务。(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配合)
(三)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设立专门融资租赁公司,适应中小微企业特点,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服务。加强融资租赁企业与创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合作,配合实施苗圃、雏鹰、科技小巨人和新三板挂牌等工程,加大对科技型、创新型和创业型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租赁支持力度,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配合)
(四)推进跨境融资租赁。鼓励钢铁、水泥、玻璃、电力、纺织服装及装备制造等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推进国际产能合作,积极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境外工程承包企业引入工程设备融资租赁模式,优化资源配置,拓展海外租赁业务。支持融资租赁企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设立专业子公司和特殊项目公司,采用离岸业务、单体项目公司业务、出口设备保税租赁业务等多种模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支持通过融资租赁,引进国外先进设备,提升技术装备水平。(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石家庄海关、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等部门配合)
四、创新经营模式
(一)突出经营特色。鼓励融资租赁企业依托产业背景,立足比较优势,聚焦特定领域,找准市场定位,开发与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密切相关的产品和服务,实现专业化、特色化、精细化、差异化发展。(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配合)
(二)创新业务模式。完善企业经营机制,优化产品组合、交易结构、租金安排等设计,创新盈利模式,提升服务水平。在采用直接融资租赁方式的同时,积极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支持企业采取转租租赁、杠杆租赁、委托租赁、风险租赁、捆绑租赁等多种方式,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支持融资租赁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运用物流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融资租赁智能化水平。(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配合)
(三)发展配套产业。探索建立我省融资租赁企业租赁物与二手设备交易中心,搭建融资租赁资产登记流转平台,完善融资租赁资产退出机制,盘活存量资产。支持设立与融资租赁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带动专业咨询、技术服务、鉴定评估、资产交易等相关服务业发展。(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五、推进简政放权
(一)完善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简化工作流程,推进便利化服务。对融资租赁公司设立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根据融资租赁特点,便利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办理备案。对符合条件、申报设立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的,省商务厅要及时受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批准或上报商务部批准。对符合条件、申报设立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的,省商务厅要及时受理、推荐上报,争取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对获得批准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或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相关部门应依法为其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手续提供便利。(省商务厅牵头,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配合)
(二)保障租赁物登记。融资租赁企业与承租人签署租赁合同,涉及融资租赁物权属有明确登记主管部门的,应向相关登记主管部门提出租赁物权属变更、转移、转让申请;登记主管部门要及时受理申请,办理登记、公示、确认等有关手续并发证。登记主管部门要公示租赁登记申报材料、简化登记流程、提高登记效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登记手续。加强沟通协调,支持融资租赁企业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平台,办理融资租赁物登记、租金等应收账款质押和转让登记,并在开展资产抵押、质押和受让等业务时,查询相关标的物权属状况。(省商务厅牵头,省工商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等部门配合)
(三)推进便利通关。设立海关绿色窗口,简化通关手续,加快通关速度,为融资租赁企业发展租赁进出口业务提供便利化服务。进口租赁物涉及配额、许可证、自动进口许可证等管理的,在承租人已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前提下,不再另行对融资租赁公司提出购买资质要求。完善船舶登记制度,进一步简化船舶出入境备案手续,便利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船舶租赁业务。创新跨境租赁异地监管模式,实施区域通关一体化模式。(石家庄海关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配合)
3. 海外离岸孵化器
1)行业协会会议、论坛等专业性场合进行精准路演、推介,在业界营造氛围。
2)生态链招商:通过“产业、平台、资金”的有机结合,形成园区招商生态链。
3)横向产业链招商: 利用园区企业的现有资源,以商带商,积极挖掘产业链招商。
4)纵向产业链招商: 指从研发、孵化、中试、到量产的全过程招商,形成某个行业从研发到产业化的纵向配套。当然,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是关键。
5)互联网新媒体招商: 通过新媒体,如微信公众号、PC站、手机站、微网站、APP等进行产业招商宣传。时代已进入全媒体时代,任何行业概莫例外,招商引资工作也是如此。可以接触一下谷川联行这样的中介机构。他们在线上运营中国招商网与选哪儿网,也有9年多的招商引资经验了,是专业做政府招商整体解决方案的供应商,在12个城市招商服务网络布局,日均200+有效项目资源对接
6)平台跨区、阵地前移招商:充分利用离岸孵化器、招商办事处等方式,特别是通过在发达地区或国外建立离岸孵化器平台,在源头与初创企业建立感情,培育本地节点型企业、根植型企业。
7)建立招商信息数据库: 建立意向项目、洽谈项目、签约项目、在建项目数据库、招商项目动态管理,在园区系统内部实现信息、数据资源的共享,提高招商协同作战能力。
4. 什么是离岸孵化
“人才飞地”是指政府培育引导、企业牵头建设、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充分利用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等先进城市和地区科技创新资源集聚优势,以人才引进、关键核心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孵化等为目标的科技与人才聚集融合的创新平台。“人才飞地”包括研发机构、离岸科技创新中心两种类型
5. 离岸孵化中心
鲻鱼性成熟年龄及产卵期随栖息地区不同有差异,一般雄鱼在2-7龄,雌鱼3-8龄。如在太平洋、大西洋,一年四季均有产卵,而在我国沿海,则在冬季产卵,一般产卵时间为每年的11月至次年1月。鲻鱼有回游产卵的习性,在秋季离岸到较深的海区产卵,但亦有资料推断鲻鱼很可能在淡水中进行产卵。
产卵时,每3-5尾个体较小的雄鱼包围着1尾雌鱼成小群逆潮徐徐游动,雄鱼常以头或身体顶撞或压迫雌鱼腹部,并不时地颤动着身体,或溅水滚起“水花”。
6. 离岸孵化中心是什么意思
国内外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的经验做法对张江科技城建设的启示在中国科协的牵头组织下,浦东新区率先开展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的试点,成为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和“双自联动”的重要项目。按照“不求所在、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浦东新区将在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中,探索建立与世界接轨的柔性人才引进机制;为海外人才提供区内注册、海内外经营的载体,创造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高起点配套的空间环境,构建具有引才引智、创业孵化、专业服务、政策保障等功能的国际化在岸与离岸相结合的创业平台,建设离岸研发、离岸贸易、离岸金融、离岸教育培训、离岸农业等新型创业集聚区;在海外预孵化和加速器基地建设、海内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育和激励、突破物理时空限制的跨境孵化创业上,进行新探索,形成可推广、可复制模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是张江科技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张江在“双自联动”中增强国际影响力的重要项目。鉴于该项目在浦东新区是新的探索,国内深圳、武汉等地同时开展的探索也处于起步阶段,有必要加强前瞻性、操作性研究,为“十三五”时期浦东新区开拓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新格局,提供思路和载体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