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动消防三轮车
嘉兴电动车新国标要求
2018年5月15日,国家出台了最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需具备脚踏骑行能力,整车质量禁超55KG,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此外,电动车新国标还对电动机功率、蓄电池电压、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技术要求。
以下车辆嘉兴禁止上路
①电动轻便摩托车
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的摩托车,属于机动车。
②电动摩托车
电力驱动的最大设计车速超过50KM/H.具有两个或者三个车轮的道路车辆,属于机动车。
2. 消防三轮摩托车
对于个人名下找不到的报废车,要根据车辆的实际情况,到相关部门开具机动车灭失证明。如果是因为自然灾害导致的车辆损害,需要到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开具灭失证明。如果车辆是因为失火原因造成的车辆损害,需要到当地的公安消防部门开具灭失证明。
另外,如果车辆是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害,需要到公安机关的交通部门开具灭失证明。如果车辆是因为偷盗造成的车辆损失,报案后也没有追回,可以到派出所开具灭失证明。
将机动车的灭失证明开后,再持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和车主的身份证原件到车管所进行办理报废。
3. 电动消防三轮车图片大全
权威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为预防电动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工作通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电动车火灾危害。近年来,我国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增长趋势,起火原因主要为电气故障。电动车大多在室内停放和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由于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2011年4月25日,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2017年9月25日,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一群租房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这些都是室内电动车电气故障引发的,教训十分惨痛。
二、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三、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四、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按要求停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一旦遇到电动车火灾切勿盲目逃生,要选择正确的逃生路线和方法。
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要及时拨打“96119”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
本通告所称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电动消防三轮车厂家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小区管理单位应当加强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有消防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行为。
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其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5. 防爆电动车三轮车
预计售价为人民币5999元。雅迪倒三轮搭载了350W高效能的后驱动轮毂电机,峰值扭距37N·m,最高时速25公里每小时。内置48V10Ah的三元锂电池,配备bms电池管理系统,纯电动模式时续航可以达到30公里,配置12寸免充气防爆轮胎。
6. 三轮车消防车
9年
机动车报废年限
1、非营运9座(含)以下客车报废年限为15年。最初的6年内每2年审验1次,之后为1年1审,使用年限超过15年后,每半年审验1次,能通过审验即可无限延期,签注至2099年12月31日;
2、9座以上非营运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20年;
3、旅游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20年;
4、营运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5、轻型货车和大型货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6、微型货车和19座以下出租车报废年限为8年,不可申请延期;
7、20座以上出租车,报废年限为8年,可申请延期至12年;
8、带拖挂货车、矿山作业车,报废年限为8年,可申请延期至12年;
9、吊车、消防车、钻探车、专项作业车等专用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适当延期,签注至2099年12月31日;
10、全挂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11、半挂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12、半挂牵引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13、三轮农用车,报废年限为6年,可申请延期至9年;
14、四轮农用车,报废年限为9年,可申请延期至12年;
15、正三轮摩托车,报废年限为7年至9年,可申请延期至10年至12年;
16、其他摩托车,报废年限为8年至10年,可申请延期至11年至13年;
17、其他汽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