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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升降机日常检查(施工升降机日常检查表机构工作正常润滑良好无异常)

来源:www.haichao.net  时间:2023-01-06 05:19   点击:138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施工升降机日常检查表机构工作正常润滑良好无异常

一、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二、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三、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四、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五、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六、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七、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八、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九、电梯钥匙管理制度

十、电梯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电梯乘客须知

十二、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十三、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1.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为了规范电梯驾驶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进行电梯操作时的行为,防止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2 范围

规定了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

2.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2.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

2.2 电梯作业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3 电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4 熟悉自己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2.5 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

2.6 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2.7 不擅自离岗,做到文明服务。

2.8 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的停车、失控、冲顶、蹲底等情况。

二、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1.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为保证电梯正常可靠地运行,降低电梯故障率,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规范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行为。

1.2 范围

1.2.1 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是负责本单位所用电梯的日常性事务管理和督促、协调对外联系电梯管理有关工作。

1.2.2 电梯作业人员是指负责电梯驾驶和日常性电梯检查、维保工作人员。

2.职责

2.1 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

2.1.1 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1.2 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2.1.3 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1.4 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2.1.5 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2.1.6 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2.1.7 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2.1.8 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2.1.9 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2.1.10 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2.2 电梯司机

2.2.1 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2.2 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2.2.3 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2.2.4 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2.5 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2.2.6 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2.2.7 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2.2.8 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2.3 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

2.3.1 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2.3.2 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性的维护。

2.3.3 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3.4 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2.3.5 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2.3.6 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2.3.7 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2.3.8 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3.9 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三、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为防止电梯操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保护电梯司乘人员安全和承载货物的安全。

1.2 范围

规定电梯安全操作的方法,电梯驾驶人员所应遵守的操作规范、步骤。

2.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2.1 基本要求

2.1.1 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

2.1.2 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1.3 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功能,认真阅读本台电梯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2.1.4 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操作有安全合格标志的电梯。

2.2 电梯行驶前的检查和准备。

2.2.1 开启层门进入轿厢之前,需要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2.2.2 轿厢内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在使用前必须先将照明灯打开。

2.2.3 每天开始工作前,将电梯上下空载运行数次,无异常现象后方可使用。

2.2.4 层门关闭后,从层门外不能用手拨启,当层门、轿门未关闭时电梯不能正常启动。

2.2.5 平层精确度应无明显变化。

2.2.6 经常清洁轿厢内、层门及乘客可见部分。

2.3.电梯在行驶中应注意:

2.3.1 在服务时间内,不可擅自离岗,如必须离岗时或电梯停用时,应断开电源并将厅门关闭锁好。

2.3.2 驾驶员应负责监督控制轿厢的载重量,不得超载使用电梯,乘客电梯不允许作货梯使用。

2.3.3 不允许装载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员同意和批准并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后才可装运。

2.3.4 严禁在层门开启的情况下,启动或保持电梯检修和正常运行状态;也不允许用检修操作来代替正常电梯运行操作。

2.3.5 电梯的厅门、层门电气开关等安全装置不能短接,也不可用其他物件塞住,使其失效而不能起到应有的安全作用。

2.3.6 不允许利用轿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的开启来装运长物件。

2.3.7 应劝阻乘客在行驶中勿倚靠在轿厢门上。

2.3.8 轿厢顶上部,除电梯固有设备外不得放置他物。

2.3.9 当电梯运行时不得对电梯进行擦油、润滑等工作或对电梯部件进行修理。

2.3.10 在行驶中应用揿扭开关或手柄开关来“开”或“停”不可利用电源开关或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来“开”或“停”电梯,更不可利用物件塞住控制开关来开动轿厢上下运行。

2.3.11 行驶中,驾驶人员和随乘人员不可把手、头、脚伸出轿外,也不可在厅门外把手、头、脚伸入井道内,以防轧碰事故。

2.4 当发生以下故障时,电梯应立即停用,并报管理人员或检修人及时进行修理

2.4.1 层、轿门关闭后电梯不能正常行驶。

2.4.2 电梯速度显著变化时。

2.4.3 层、轿门关闭前电梯自行行驶时。

2.4.4 行驶方向与选定方向相反时。

2.4.5 内选、平层、快速、召唤和指层信号失灵时(驾驶员应立即揿按急停按钮)。

2.4.6 发觉有异常噪声较大振动和冲击时。

2.4.7 当轿厢在额定载重下有超越端站位置而继续运行时。

2.3.8 安全钳误动作时。

2.4.9 接触到电梯的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时。

2.4.10 发觉电气部件因过热而发出焦热的臭味时。

2.5 电梯发生紧急事故时的操作

2.5.1 因电梯安全装置动作或外电停电而中途停机时,一方面告诉乘客不要惊慌,严禁拨门外逃;一方面通过电梯厢内的紧急报警装置通知外界前来救助。

2.5.2 电梯突然失控发生超速运行,虽然断电还无法控制时,可能造成钢丝绳断裂而使轿厢坠落,或可能因漏电而造成轿厢自动行驶的驾驶人员首先应按揿急停按钮,断开电源,就近停层。如电梯继续运行,则应重新接通电源操作按钮使电梯逆向运行,如果轿厢仍自行行驶无法控制,应再切断电源,驾驶人员应保持冷静,等待安全装置自动发生作用,使轿厢停止,切勿跳出轿厢,同时告诉随乘人员将脚跟提起使全身重量由脚尖支撑,并用手扶住轿厢,以防止轿厢冲顶或冲底而发生伤亡事故。

2.5.3 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切断电源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前来抢救,在电源未切断前应用干粉、1211 或二氧化碳等灭火机进行扑救。

2.5.4 遇井道底坑积水和底坑内电气设备被浸在水中,应将全部电源切断后,方可把水排除掉,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2.5.6 电梯发生事故,驾驶人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受伤人员,现场,移动的现场须设好标记,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2.6 电梯使用完毕后的操作。

2.6.1 写好当班设备运行记录,发现存在故障分别转告接班人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2.6.2 做好轿厢四壁底板各层站厅门地坎的垃圾和厅门口的清洁卫生工作。

2.6.3 将电梯停靠在基站,关掉电梯内电源开关、层楼指示、轿厢照明、关闭锁上电梯厅门、轿门防止他人进入轿厢内开动电梯。

2.6.4 在潮汛期间,工作结束或工作时基站受潮汛影响,应开离基站。

四、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为防止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在从事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时的安全,保证电梯能正常安全运行。

1.2 范围

1.2.1 规定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的方法、步骤。

1.2.2 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不包括对电梯故障的修理工作。涉及电梯故障修理工作应由专业单位有电梯安装、维修资格的人员单任。

1.2.3 电梯日常检查内容按《日常(月度)检查表》进行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主要是指对整机部位的润滑部件的检查、调整、清洗,负责营救被困在电梯轿厢内的人员等工作。

2.基本要求

2.1 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单任。

2.2 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经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3 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作业时必须穿带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2.4 电梯在开始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在电梯每层厅门口设置好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和防护栏。

2.5 负责电梯三角钥匙的保管和使用,不能将三角钥匙转交他人。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应看清轿厢是否停靠在本层站。

3.安全作业规程

3.1 电梯在作检查和维护或在试车过程中,不得载客或载货,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检查区域。

3.2 电梯在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工作时应把机房内的电源开关断开,并切断轿厢内的安全开关。

3.3 电梯在检查、维护时所用便携式照明灯具必须采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且应有防护罩。

3.4 在对轿底装置和底坑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首先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切断底坑内电梯的安全回路,方可开展工作。底坑、机房、轿顶不得同时作业。

3.5 电梯维护和检查时必须设备监护人。监护人员的职责是采取措施保护检查人员的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切断电源呼救,工作完毕后负责清理场地,不准留下工具零件。监护人员可由电梯驾驶人员或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单任,并保持相互呼应。

3.6 在轿顶作业应合上检修开关。在轿顶须停车较长时间保养时应断开轿顶急停开关,严禁一脚站在厅门口,一脚站在轿顶或轿内长时间工作。严禁开启厅门探身到井道内或在轿顶探身到另一井道检查电梯。在轿顶作检查或维护时电梯只能作检修运行。

3.7 严禁保养人员拉吊井道电缆线,以防止电缆线被拉断。

3.8 电梯保养注意事项

(1) 非保养人员不得擅自进行作业,保养时应谨慎小心;

(2) 工作完毕后要装回安全罩及档板,清理工具、不得留工具在设备内;

(3) 离去前拆除加上的临时线路,电梯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3.9

2. 施工升降机在使用过程中有哪些检查方式

1、设备电源箱开关、接触器正常

2、地面防护围栏门及机电联锁正常

3、吊笼、吊笼门及机电联锁操作正常

4、吊笼顶安全门及限位开关正常

5、吊笼及对重通道无障碍,地面防护围栏内及吊笼顶无杂物

6、钢丝绳连接、固定正常,各曳引钢丝绳松紧一致

7、卷筒、滑轮钢丝绳防脱装置可靠有效

8、导轨架连接螺栓无松动、缺失

9、导轨架及附墙件无异常移动

10、齿轮、齿条啮合正常

11、超载限制器正常

12、防坠安全器正常

13、上、下限位开关和极限限位开关正常

14、防断绳和停层装置正常

15、各限位挡板位置无移动

16、急停开关正常

17、警报系统正常

18、楼层通信联络装置清晰可靠

19、电缆导向架正常

20、各制动器正常

21、电机和变速箱无异常发热及噪声

22、各部位润滑充足、润滑油无泄漏

23、各部位紧固无松动

3. 施工升降机定期检查

施工升降机停用6个月应重新验收。

当遇到可能影响施工升降机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发生设备事故或停工6个月以上时,应对施工升降机重新组织检查验收。

施工升降机使用期间,每3个月应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额定载重量坠落试验

施工升降机保养、维修的时间间隔应根据使用频率、操作环境和施工升降机状况等因素确定。使用单位应在施工升降机使用期间安排足够的设备保养、维修时间。

4. 施工升降机日常检查内容

负责任的物业每月有检测记录,一般都是每年一次检测检修。

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到你

5. 施工升降机保养润滑记录表

电梯永久了需要定期保养一下,否则它会出现严重故障,电梯导轨保养分为例行保养和定期保养两部分。

例行保养是通过保养人员的眼、耳、鼻、手、身,对设备及其运行状态进行观察、检查和简单试验。

定期保养是通过对运行中的设备某些部位进行详尽的检查、修理、更换、调整,从而使受检部位达到必要的标准,从根本上保证设备的内在质量。

一般一个月进行一次定期保养。保养人员和质检人员将保养和检查情况分别填入“电梯定期保养与检查记录表”。此记录表是保养工作的指导。也可做为考核质量与责任的凭证,它是该部电梯的档案材料。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年检一年一次。

6. 施工升降机检查维修表

升降机防坠器里面的铜套过度磨损造成的,更换铜套就可以,形成原因在排除防坠器质量以外的多是:   

一、保养不当,没有及时润滑。   

二、升降机制造时安装防坠器的大板误差过大,造成防坠器齿轮与升降机齿条咬合不好,加速了磨损,间隙过大后产生噪音,这种情况比较麻烦。   

三、升降机吊笼轮系调整有问题,造成防坠器齿轮与齿条咬合不好过度磨损,调整一下轮系。   

四、不排除其他部位异响,找有经验的师傅帮忙看看。   工作人员找到原因,及时维修更换,确定升降机防坠器的正常运行。国科供应升降机防坠器,证件齐全。

7. 厂家要求升降机是否能正常工作检查与维护周期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切实贯彻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精神,为加强本单位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实指本单位内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等。  第三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购置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安装前应到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第四条 安装、修理起重机械必须由取得许可证书的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单位进行。  第五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先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具体条件如下:   一、 起重机械经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二、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后签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   三、 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其内容包括:   1. 司机守则:   2.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   4.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5. 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第六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1. 设备出厂技术文件;   2. 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   3. 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   4. 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5. 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6. 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第七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经常检查起重机械的运行和完好状况,包括年度检查、每月检查、每周检查和每日检查。(检查项目附后)   第八条 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第九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检验有效期前一个月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在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两年,升降机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一年。  第十条 起重机械的司机,挂钩工、指挥工、维修工必须进行专业和技术培训,并经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领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一条 基建项目中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三同时要求进行,设备管理部门要严格监督采购前设备论证程序执行。  第十二条 起重机械得报废,需按设备报废审批权限办理注销手续,并报本单设备科及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凡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封停设备或限期整改等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执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由设备科负责解释。  附:起重机械年检、月检、周检、日检项目如下:   一、 每年对在用起重机械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其中载荷试验可以结合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安全性能检查。  停用一年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全面检查。  起重机械遇四级以上地震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经九级以上的风力后,使用前都应做全面检查。  二、 每月至少检查下列项目:   1. 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2. 吊钩、抓斗等吊具有无损伤;   3. 钢丝绳、滑轮组、索道、吊链等有无损伤;   4. 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5. 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停用一月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上列检查。  三、 每周应检查下列检查:   1. 接触器、控制器触头的接触情况;   2. 制动器的调整和闸带的磨损情况;   3. 连轴器上的键的联接及螺钉坚固情况;   4. 钢丝绳的缠绕情况是否跳槽;   5. 双制动的起升机构,每个制动器的制动力矩的大小是否一致。  四、 每天作业前应检查下列项目:   1. 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及电梯厅门联锁开头,紧急报警装置,升降机的安全钩或其它防断绳装置的安全性能等;   2. 轨道的安全状况;   3. 钢丝绳的安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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