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防爆电气设备的种类
非防爆电器都归为一类。防爆电气设备是分类的,类型有:
1. 防爆安全型 (标志A)。在正常运行时不产生火花、 电弧或危险温度,可提高安全程度的电气设备。
2. 隔爆型 (标志B)。其结构为全封闭式。即使在电气 设备内部爆炸,也不会传爆引燃外部爆炸性气体,从而排除 了着火爆炸的危险性。隔爆电动机就是这种结构。
3. 防爆充油型 (标志C)。将可能产主火花、电弧或危 险温度可能成为引火源的带电部件浸入油中,使外部可燃气 体不产生着火爆炸的电气设备。
4. 防爆通风充气型 (标志F)。在内部充入空气或惰性 气体,并使其保持正压,以阻止外部可燃性气体进入内部的 电气设备。
5. 防爆安全火花型。在电路系统中,正常情况产生的电 火花,不致引燃爆炸性气体的电气设备。该设备按最小引爆 电流分为Ⅰ 、Ⅱ、Ⅲ级。这种防爆电气设备电流限制很小, 用于仪表和通讯。
6. 防爆特殊型 (标志T)。这种结构不属于上述各类 型,而是采用其他防爆措施的电气设备。
2. 防爆电气设备的种类有哪些
防爆设备类型有:
1. 防爆安全型 (标志A)。在正常运行时不产生火花、 电弧或危险温度,可提高安全程度的电气设备。
2. 隔爆型 (标志B)。其结构为全封闭式。即使在电气 设备内部爆炸,也不会传爆引燃外部爆炸性气体,从而排除 了着火爆炸的危险性。隔爆电动机就是这种结构。
3. 防爆充油型 (标志C)。将可能产主火花、电弧或危 险温度可能成为引火源的带电部件浸入油中,使外部可燃气 体不产生着火爆炸的电气设备。
4. 防爆通风充气型 (标志F)。在内部充入空气或惰性 气体,并使其保持正压,以阻止外部可燃性气体进入内部的 电气设备。
5. 防爆安全火花型。在电路系统中,正常情况产生的电 火花,不致引燃爆炸性气体的电气设备。该设备按最小引爆 电流分为Ⅰ 、Ⅱ、Ⅲ级。这种防爆电气设备电流限制很小, 用于仪表和通讯。
6. 防爆特殊型 (标志T)。这种结构不属于上述各类 型,而是采用其他防爆措施的电气设备。
3. 防爆电气设备的种类有几种
防爆电器种类:隔爆型具有隔离外壳的电气设备,能把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部件封闭在一个外壳内。该外壳能承受内部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压力并阻止其向周围爆炸性混合物传爆。
(2)增安型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险温度,并在结构上采取措施,提高其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常运行条件下和规定的过载条件下出现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险温度。
4. 防爆电气设备种类代号
电机防爆等级由3部分构成
1)在爆炸性气体区域(0区、1区、2区)不同电气设备使用安全级别的划分。如旋转电机选型分为隔爆型(代号d)、正压型(p)、增安型(e)、无火花型(n)
2)气体或蒸气爆炸性混合物等级的划分,分为ⅡA、ⅡB、ⅡC三种,这些等级的划分主要是依照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或最小点燃电流(MICR)来区分的。
3)引燃某种介质的温度分组的划分。主要分为T1-450℃<T、T2-300<T≤ 450℃、 T3-200<T≤300℃、 T4-135<T≤200℃、 T5-100<T≤135 、 T6-85<T≤100℃.
防护等级:
0 无防护电机 无专门防护 不作试验,但应符合相关标准。
1 防护大于50MM固体的电机能防止大面积的人体偶然意外地触及或接近壳内带电或转动部件。能防止直径大于50MM的固体异物进入壳内。
2 防护大于12MM固体的电机 能防止直径大于12MM的固体异物进入壳内。
3 防护大于2.5MM固体的电机 能防止直径大于2.5MM的工具或导线触及或接近壳内带电或转动部件。
4 防护大于1MM固体的电机 能防止直径或厚度大于1MM的导线或片条触及或接近壳内带电或转动部件。
5 防尘电机 承受任何方向的溅水应无有害影响。
5. 防爆电气设备的种类有
防爆格兰头是在有高要求电缆上使用的一种防爆附件,可以安装在防爆电缆端口与防爆电器设备的连接处,起到引入电缆、固定位置从而达到密封、隔爆作用,具有隔爆性能优越、结构安全可靠、安装简单方便、防护等级高等优点。广泛用于石油、化工等各种需要电气安全防爆场所,尤其适用海上平台、船舶的需要电气防爆的场所。
防爆格兰头详细分类介绍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Ⅰ型:采用工程塑料压制而成,具有较强的防腐和防水性能,适用于增安型外壳中作电缆引入装置用。
Ⅱ型:采用钢或不锈钢制成,机械式电缆夹紧装置,具有较强的防水性能,适用于增安型外壳中作电缆引入装置。
Ⅲ型:采用黄铜或不锈钢制成,机械式电缆夹紧,可用于铠装电缆夹紧。
Ⅳ型:采用钢或不锈钢制成,机械式夹紧电缆。
Ⅴ型:采用钢或不锈钢制成,机械式夹紧电缆。
Ⅵ型: 采用铝合金压铸成型,用于引入装置的电缆夹紧、压紧。
Ⅶ型: 采用黄铜或不锈钢制成,机械式电缆夹紧,可用于铠装电缆夹紧,双密封圈结构。
6. 防爆电气设备的种类包括
根据AQ3009-2007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的基本要求,在防爆区域进行防爆电气安装必须遵循相关的要求和规范。总结起来,基本要求有以下几点:
1、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级别、组别、环境条件以及特殊标志等,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2、防爆电气设备的铭牌、防爆标志、警告牌应正确、清晰。
3、防爆电气设备的外壳和透光部分应无裂纹、损伤。
4、防爆电气设备的紧固螺栓应有防松措施,无松动和锈蚀。
5、防爆电气设备宜安装在金属制作的支架上,支架应牢固,有振动的电气设备的固定螺栓应有防松装置。
6、防爆电气设备接线盒内部接线紧固后,裸露带电部分之间及金属外壳之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满足附录D的要求。
7、电气设备多余的电缆引入口应用适合于相关防爆型式的堵塞元件进行堵封。除本质安全设备外,堵塞元件应使用专用工具才能拆卸。
8、电气设备的电缆和导管连接应符合有关防爆型式的要求。
9、密封圈和压紧元件之间应有一个金属垫圈,压紧元件应满足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并应保证使密封圈压紧电缆或导线。
10、电缆外护套外径与密封圈内径的配合应适宜并满足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密封圈不应有老化现象。
11、灯具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灯具的种类、型号和功率,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技术条件的要求;
b) 螺旋式灯泡应旋紧,接触良好,不得松动;
c) 灯具外罩应齐全,螺栓应紧固。
12、防爆合格证书编号后缀有“U”符号的产品与其他电气设备或系统一起使用时,应先行进行附加认证方可安装使用。
电气设备防爆合格证书编号带有后缀“X”符号时,应注意其安全使用的特定条件。
7. 防爆电气设备的种类有哪些?试简述各类的特点
现行的防爆电气设备国家标准是:
GB3836-2010《爆炸性环境》,于2011年8月1日实施,与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60079-0:2007,MOD同步,分为若干部分:
GB3836.1 设备 通用要求
GB3836.2 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GB3836.3 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
GB3836.4 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GB3836.5 正压外壳型“p”
GB3836.6 油浸型“o”
GB3836.7 充砂型“q”
GB3836.8 “n”型电气设备
GB3836.9 浇封型“m”
GB3836.11 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测定方法
GB3836.12 气体或蒸气混合物按照其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的分级
GB3836.1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检修
GB3836.14 危险场所分类
GB3836.15 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
GB3836.16 电气装置的检查与维护(煤矿除外)
GB3836.17 正压房间或建筑物的结构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