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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加工设备和设施清单(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来源:www.haichao.net  时间:2023-01-20 02:22   点击:146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花生油生产企业需要办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消防证等。

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第一步 核准名称

时间:1-3个工作日

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 提交资料

时间:5-15个工作日

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结果: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 领取执照

时间:预约当天

操作: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结果:领取营业执照。

扩展资料: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四)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五)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 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包括

食品安全设备设施包括的内容有:消毒柜、保洁柜、冰箱、冰柜、紫外线消毒灯、防蝇灯、二次更衣间、隔油池、洗手池、垃圾桶、洗涤池、空调等。

3. 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怎么写

加工牛羊血块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四)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五)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 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模板

 根据国家行政工商管理总局《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  

4.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5.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6.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8.审核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根据《福建省工商局关于食品流通分类许可与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按照申请人所申请从事的经营食品品种及经营规模,请申请人在具备相关的条件(见《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条件列表》)时,向辖区工商所申请现场勘察,由工商所作出《食品流通许可申请材料预核审并经营场所现场勘察报告书》,作为审核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5. 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名称

申请材料。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3.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4.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5.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6.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7.执行企业标准的,须提供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原件。

办理方式。网上申请,窗口纸质材料收件受理,申请人需在办结后到窗口领取结果文书,或者通过快递向申请人送达结果文书。

办理流程。(一)申请。申请人到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场准入窗口提交申请材料,联系电话:0539-8800063。

(二)受理。1.补正材料。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充材料的内容、时间期限。2.作出受理(不予受理)决定。经受理人初步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及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通知书内容包括:材料名称、受理时间、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办理期限。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责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审查。对提交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组织现场检查,出具审查意见。

(四)决定。对于符合条件的予以许可。

(五)送达。到窗口领取或邮政递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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