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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农药备案(工信部农药备案流程)

来源:www.haichao.net  时间:2023-01-14 20:19   点击:86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工信部农药备案流程

农资经销部一般在农业局备案,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才可开始营业。

2. 工信部农药备案流程查询

简介:河南远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是由郑州大河农化有限公司、圣丰科技(河南)有限公司、海南精典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强强联合,于2012年注册资金三千多万重组的一家新型农药制剂企业,是一家集农药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于一体的生物科技企业,是家工信部和农业部农药定点生产企业。主要生产各类灭鼠药,灭蚊蝇药等产品。

3. 农药怎么备案

  你说的这两个证都是很难办到的,下面把相关手续与注意事项给你说一下,供参考:  农药经营证需要办理的手续及相关流程  必须取得《农药经营人员资格许可证》后方可卖农药,可直接向工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工商管理部门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及有关的规定审批。  如果是办理个体经营类型的企业,请带身份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3张1寸的黑白照片、暂居证(外地人口)、计划生育证等资料及办证所需的工本费到当地的工商部门办理工商执照。  附:《农药管理条例》相关条款  第十八条 下列单位可以经营农药:  (一)供销合作社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单位;  (二)植物保护站;  (三)土壤肥料站;  (四)农业、林业技术推广机构;  (五)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  (六)农药生产企业;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经营单位。  经营的农药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经营许可证。  第十九条 农药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农药:  (一)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二)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安全防护措施和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措施;  (三)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规章制度;  (四)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  种子经营证需要办理的手续及相关流程  一、办证对象资格(申办条件)  1、经营农作物种子的单位或个人(不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2、不需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四种情况:  (1)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在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的;  (2)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  (3)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以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  (4)种子经营者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  3、申请领取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与经营种子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资金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能够正确识别所经营的种子、检验种子质量、掌握种子贮藏、保管技术的人员;  (3)具有与经营种子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加工、包装、贮藏保管设施和检验种子质量的仪器设备;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办材料  1、申请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以外(包括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的亲本种子及常规种原种种子)的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2)有能够满足检验需要的检验室和必要的检验仪器,有1名以上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检验人员;  (3)掌握种子贮藏、保管技术的人员;  (4)具有与经营种子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加工、包装、贮藏保管设施。种子仓库面积必须达到50平方米以上;  (5)具有与经营种子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  2、申请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  (2)有能够满足检验需要的检验室,仪器达到一般种子质量检验机构的标准,有2名以上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  (3)有成套的种子加工设备和1名以上种子加工技术人员;  (4)掌握种子贮藏、保管技术的人员;  (5)具有与经营种子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包装、贮藏保管设施。仓库面积必须达到300平方米以上;  (6)具有与经营种子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  3、申请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种子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申请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以上。  4、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向农业部申请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  (2)有育种机构及相应的育种条件;  (3)自有品种的种子销售量占总经营量的50%以上;  (4)有稳定的种子繁育基地;  (5)有加工种子的成套设备;  (6)检验仪器设备符合部级种子检验机构的标准,有5名以上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  (7)掌握种子贮藏、保管技术的人员;  (8)具有与经营种子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  (9)具有与经营种子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包装、贮藏保管设施;  (10)有相对稳定的销售网络。  三、办理指南  1、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的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农业局审核,设区市农业局备案,省农业厅核发。  2、其他种子经营许可证,原则上由当地县级农业局核发,并报省、设区市农业厅(局)备案。  3、注册资本达到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可以由当地县农业局审核,设区市农业局核发,并报省农业厅备案。  4、注册资本达到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可以由当地县农业局审核,设区市农业局备案,省农业厅核发。  5、申请者向审核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准备申办材料。  6、审核机关审核书面材料,并实地核查申办的条件。  7、审批机关审批。  四、办理依据(参考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六、二十七、二十九、三十条。  五、办理机构: 厦门市翔安区农林水利局  六、办理时限:自接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审核、审批机关分别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审批意见。

4. 农药申报流程

 办理农药检测流程:

  1、项目申请——向国瑞质量检测机构监管递交申请。

  2、资料准备——根据要求,企业准备好相关的认证文件。

  3、产品测试——企业将待测样品寄到国瑞质量实验室进行测试。

  4、编制报告——认证工程师根据合格的检测数据,编写报告。

  5、递交审核——工程师将完整的报告进行审核。

  6、签发证书——报告审核无误后,颁发报告或者证书。

5. 农药备案需要什么手续

作为一个“业内人士”。我就简单命了的说几句吧。1.如果只是出口,不登记可以吗?楼上说的很对,不管内销,出口,进口,一律是要登记的。农药作为特殊的化学品,应该说是属于比较敏感的,在出海关的时候也要提交相关的MSDS以及成分含量等证明(视情况而定)当然,假如你走私的话,那你不管什么物品都是不用登记的。

一般来说,假如是经销商去进口货物,那么改经销商都是要取得他们国家的登记证,而这个登记证一般都是要出口的公司去帮忙取得的,也就相当于国内的一个自由销售证明(不同国家在这里会有出入)

2.国内监管似乎只是对国内销售的农药,是这样吗?像农药工业协会,药检所这些单位,他们也是有资格可以出具证明来证明相应公司的资质,然后这个资质可以提供给国外的单位来帮助取得相应的证件的,所以,国内监管应该说是可以管理到国内外销售的。

6. 农药械信息管理系统备案

规章制度目录

一、农药进货查验制度

二、农药台账记录制度

三、农药安全管理制度

四、农药安全防护制度

五、农药应急处置制度

六、农药仓储管理制度

七、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制度

八、农药使用指导制度

九、农药岗位操作规程

附件.

一、农药进货查验制度

1.采购农药时,应该选择合格供货方,对其法定资质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建立合格供货商档案。

2.不得向未取得农药(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产品。

3.采购农药时, 应签订采购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明确质量条款。购进的农药,应向供货方索取其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复印件,以及农业部核准的备案标签复印件,并按照农药产品生产批次,索要产品检验报告或质量合格证明。

4.购进农药时,应详细检查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情况。如怀疑产品有质量、标签问题而又难以核定时,应向当地农药监管部门反映情况,对所购产品进行质量抽检和标签核查。

二、农药台账记录制度

1.购进农药时,应索取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

2.购进农药产品应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货台帐。详细记录所购进的农药通用名称、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内容。

3.农药销售实名登记,要如实登记购买人的姓名、住所、联系电话、购买时间、农药品种与规格、数量、施用作物等。

4.进销货台账、发票应当保存2年以上。

三、农药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农药管理条例》, 依法、有序、规范地开展农药经营,严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农药经营场所和库房及配套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3.农药部经理和业务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4.不得经营没有农药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农药。

5.经营者必须了解和掌握所销售的农药存在的危险因素。

6.农药不得与其他货物、危险化学品和日常用品混放在一起。

7.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和失效的农药。

8.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中毒。

四、农药安全防护制度

1.随时检查消防设施及器材、注意保养、更换、添置,确信完好有效;堆放的农资要远离明火、火源,做好防火、防盗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2.随时检查农资及其包装物防止标签脱落,避免错发,发现破损及时整理或调换,对过期农资及时酌情处理。

3.在农药销售过程中,涉及称量,必要分装、取货等直接接触农药人员,使用防护器具。

五、农药应急处置制度

1.发生事故(如火灾、中毒等),应立即拨打110或120急救电话,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区,防止人员伤亡。

2.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3.迅速控制危险源,并对农药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农药性质及危害程度。

4.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5.发生事故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六、药仓储管理制度

1.农药实行专库专储,严禁与食品等物品混放,不得露天存放。

2.农药库房实行专人管理,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入内,仓库保管人员要配备必要的安全 防护设施。

3.仓库保管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对存储的农药产品要经常清点,检查,对农药包装破损的要及时上报和处理,避免农药产品变质或造成其它损失。

4.农药仓储库房的消防,防盗和通风设施应保持良好,严防火灾,失盗和中毒事故发生。

5.配置明示标牌,对农药产品进行分类保管。

6.做好出入库登记记录,保证账物相符。

七、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制度

1.农药包装废弃物是指农业生产使用农药过程中产生的被废弃的包装物,包括塑料、玻璃、金属、纸等材料的瓶、罐、桶、袋等。废弃的农药包装物随意丢弃,包装物残留农药,极易挥发或者经雨水的冲刷渗入到地下,引起大气、水体和土壤的污染。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理办法(试行)》规定,积极推进构筑以农药生产、经营者、使用者为主体的农药包装物回收体系。3.在本店购买的农药使用后,请使用者将农药包装废弃物放入专用袋子里收集,收集一定数量后,

送到本店专设的农药废弃物回收桶中。

4.本店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记录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类型、数量、回收日期、去向等信息。

5.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暂存于专门场所或容器,有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识,不得露天存放,不得将危险特性不相容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混合贮存。

6.农药废弃物累积一定数量后,由本店派车运输至集中回收仓库或送往专业环保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农药使用指导制度

1.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建立建全科学选药、合理用药制度。根据不同区域的种植制度、作物结构和生长发育进程,指导农民对症选药,防止乱用药造成成本增加和质量安全事件

2.农药销售人员应当积极学习植保知识,掌握植物病虫草害发生规律,必要时到田间实地查看指导农民用药

3.农药销售人员销售农药时,应当根据所售农药的产品标签、说明书,如实说明产品用途、使用方法、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项等,不得误导农药购买者。

4.农民购买农药,首先问明施药作物,及病虫草害发生情况,然后向农民推荐适宜的农药,指导农民按照标签标注的适用范围、剂量、方法施用农药,并按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收获农产品。推进绿色防控,重点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先进施药器械等措施。

5.经营限制性使用农药,要实行专柜销售、实名购买、溯源管理。禁止高毒农药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药材等作物销售使用。

九、农药岗位操作规程

1.库房内严禁吸烟,作业过程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和眼睛,每次作业完后及时用清水清洗。

2.搬运农药时要戴口罩、手套,穿长衣裤,堆放农药要轻拿轻放,严禁倒置。避免农药直接接触皮肤。

3.如有污染,及时清洗,发现中毒症状及时离场就医。

4.农药摆放规范,不得混淆产品或卖错、拿错产品,销售要有详细的登记台账。

7. 工信部农药备案流程图片

是正规的,山东奥丰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8000万元是国家工信部和农业部批准的农药定点生产企业,主导产品是枯草芽孢杆菌制剂及其母药。奥丰生物专注服务于绿色农业,致力于从农业生产的源头确保舌尖上的安全承载着时代赋予的使命和责任,奥丰生物从2012年开始积极从事生物农药生、物菌肥农业微生物菌剂等系列产品的研发和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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