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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

来源:www.haichao.net  时间:2023-01-07 01:01   点击:199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

检查内容:

1、用人单位是否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用人单位是否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用人单位是否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是否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是否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

6、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用人单位必须是否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是否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

8、用人单位是否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是否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是否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9、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是否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0、用人单位是否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是否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11、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是否经过职业卫生培训,是否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并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12、用人单位是否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2.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是什么样的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有效期是终身的,无需年审。一些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是有有效期的,而且都不同。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科教兴国"战略方针的重要举措,也是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的一项战略措施。这对于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建设以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

3. 职业卫生健康评价报告

1、防护设施;

2、个人防护用品;

3、应急救援设施;

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5、职业健康监护;

6、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管理制度;

7、建筑卫生学和辅助用室情况;

8、职业卫生专项投资。大概就是以上内容。

4. 职业卫生评价工作内容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资质培训一般是由当地省级疾控或职防所举办,培训结束后需参加考试,考试合格者由主办单位颁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

5. 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是

职业健康评价周期一般一年一次,但当国家或地方发布新的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标准时以及对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修订、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组织的不可承受风险发生变化后要重新评价。

检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因此是否需要做现状评价是依据企业职业病危害等级以及当地安监居的具体要求而定的。

6. 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从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工作需要个人具有职业危害检测资质或者评价资质,取得资质的方法是参加各省组织的职业卫生检测评价人员资格考试,这个考试由各省安监部门组织(以前是卫生部门组织,职业卫生监管职责移交后就由安监局组织了),参加考试的人员需要是从事职业卫生检测或评价的工作人员,需要有单位,一般不接受个人报名,考试的时间也不是固定的,需要关注安监局网站,报名后先经几天的培训,培训的内容主要是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检测评价相关标准方法,培训结束后闭卷考试,考试合格后发给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

7. 职业卫生评价包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因素包括下列内容:

1、《高毒物品目录》所列化学因素;

2、石棉纤维粉尘、含游离二氧化硅10%以上粉尘;

3、放射性因素:核设施、辐照加工设备、加速器、放射治疗装置、工业探伤机、油田测井装置、甲级开放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场所和放射性物质贮存库等装置或场所;

4、卫生部规定的其他应列入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范围的。扩展资料:安全评价和职业卫生评价的区别:1、安全评价和职业病危害评价都需要通过工程分祈来识别分析生产过程及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有害因亲或职业病危害因素。两种评价都将从原辅物料、中间产品及产品、工艺过程、生产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安全卫生投入等方面进行工程分析,但工程分析的侧重点由子评价内容不同而存在差异。2、如对原辅物料、中间产品及产品的工程分析,安全评价关注其易燃易爆性、活性、毒性及腐蚀性,而职业病危害评价关注的是其毒性和腐蚀性。3、对生产工艺和设备设施的工程分析,安全评价分析其工程技术、工艺过程中各项参数(如温度、压力、速度、流量、材质等)可能导致的设备故障,入、物、环境和管理方面的缺陷可能导致的泄漏、火灾、爆炸和各种人身伤害事故;而职业病危害评价则分析有工人操作的工艺过程或设备设施中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的挥发、溢出或意外泄漏及噪声等危害因素对工人健康的影响。4、此外,为了保护员工的健康,更准确地掌握工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职业病危害评价还需要对卫生用室和辅助用室、工时制度等进行分析。五、评价方法的选择

8. 职业卫生检测报告内容包括

一、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清单及有关文本。

  

  二、职业卫生管理方针、目标,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年度总结。

  

  三、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

  

  四、职业卫生管理方案、程序、作业指导书和其他内部文件。

  

  五、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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