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图与清单量差如何计量?
如果你说的是总价包干合同,且相关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明里面的数量是暂定的数量,那么只能认倒霉了。
如果相关的工程量清单里面列明相关的工程量为暂定数量,则相关的工程量是可以根据最终版的施工图进行重新计量的,相关的费用可以要回来。特别注意,如果是图纸加规范包干那种的总价包干,相关变更的工程量不是用变更后图纸中的工程量减去清单里面的工程量,而是比较前后两版的图差,仅另外计算图差部分的工程量。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调水成本?
地理探测成本,中线走向论正成本,设计院研究院设计中线工程图纸成本,组织施工队伍机械费人工费成本,组织审叶监理成本,验收及维护成本,成本巨大。
三、工程计量是什么?
工程计量是按照合同规定(每一个时间段)所完成合格的工程量逐一计算后统计数据(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是按照合同相关规定规则,建设主管部门的计算规则、法律法规等)
四、工程计量规范?
GB 50857-2013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第50,51页如下。市政定额的检查井有定型井子目,而定型井则是固定高度。比如定额2m深检查井,如果施工实际深度是2.2m,那么这0.2m井筒则可以另外套用井筒调整子目,这里包括正负均应调整。
五、什么是计量工程?
工程计量是指工程计价活动的重要环节,是指对拟建工程项目进行工程数量的计算活动。
程量是以物理计量单位或自然计量单位表示的各个分项工程和结构构件的数量。物理计量单位一般是指以公制度量表示的长度、面积、体积和重量等。如楼梯扶手以“米”为计量单位;墙面抹灰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混凝土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钢筋的加工、绑扎和安装以“吨”为计量单位等。自然计量单位主要是指以物体自身为计量单位来表示工程量。如砖砌污水斗以“个”为计量单位;设备安装工程以“台”、“套”、“组”、“个”、“件”等为计量单位。
六、工程计量方法口诀?
造价土建计量口诀为:
1、价款支付有顺序,调价索赔再质保,再扣预付和甲供,索赔甲供不调价,奖励不用扣质保。
2、偏差计算划横道,已完位置皆相同,计划总值额相等,比较累计不能忘;投资变价进度量,超支拖延果为正。
3、工程价款变更原则:已有适用按已有,只有类似可参照,如果两类都没有,甲方批准乙方报。
4、索赔程序28天,事件发生意向书,准备资料写报告,未给答复视默认,持续进行阶段报,
七、工程计量常用数据?
工程计量是指对建筑工程中各种工作量进行计算和核算的工作。常用的工程计量数据包括:
1. 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是工程计量的基础,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量、单位、单价等内容。
2. 施工图纸:施工图纸是工程计量的重要依据,包括建筑图纸、结构图纸、机电图纸等。
3. 概算和预算:概算和预算是工程计量的依据之一,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概算、机电工程预算等。
4. 工程进度表:工程进度表是工程计量的辅助依据,记录工程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和进度。
5. 工程验收记录:工程验收记录是工程计量的重要依据,记录工程各项工作的质量和验收情况。
6. 合同和付款证明:合同和付款证明是工程计量的必要依据,记录工程各项工作的合同和付款情况。
以上是工程计量常用的数据,不同的工程项目可能会有一些特殊的数据需要用到。
八、工程计量单位EPa什么意?工程计量单位EP?
EPa——压强单位,就是10的18次方 帕斯卡,中文的标准叫法为“艾帕”。
九、我国最大的调水工程?
南水北调
从五十年代提出“南水北调”的设想后,经过几十年研究,南水北调的总体布局确定为:分别从长江上、中、下游调水,以适应西北、华北各地的发展需要,即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和南水北调东线工程。 南水北调工程分东、中、西三条调水线路。建成后与长江、淮河、黄河、海河相互联接,将构成我国水资源“四横三纵、南北调配、东西互济”的总体格局。
十、主体工程计量内容和计量规则?
工程计量的原则与方法
为保证工程正常有序的进行施工,发包人现场人员会定期对承包人已经完成的合格工程进行计量并予以确认,是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前提工作。因此,工程计量不仅是发包人控制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关健环节,也是约束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的重要手段。
一、工程计量的原则与范围
(一)工程计量的概念
所谓工程计量,就是发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的数量进行的计算和确认,具体地说,就是双方根据设计图纸、技术规范以及工合同约定的计量方式和计算方法,对承包人已经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实体数量进行测量与计算,并以物理计量单位或自然计量单位进行标识、确认的过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数量,通常是根据设计图纸计算的数量,是对合同工程的估计工程量。工程施工过程中,通常会由于一些原因导致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不一致,比如:招标工程量清单缺项或项目特征描述与实际不符;工程变更;现场施工条件的变化;现场签证;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等等。因此,在工程合同价款结算前,必须对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所完成的实际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
(二)工程计量的原则
工程计量的原则包括下列三个方面:
1.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予计量。即工程必须满足设计图纸、技术规范等合同文件对其在工程质量上的要求,同时有关的工程质量验收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满足合同文件对其在工程管理上的要求。
2.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和单位计量。工程计量的方法、范围、内容和单位受合同文件所约束,其中工程量清单(说明)、技术规范、合同条款均会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涉及这方面的内容。在计量中要严格遵循这些文件的规定,并且一定要结合起来使用。
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工程范围施工或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三)工程计量的范围与依据
1.工程计量的范固。工程计量的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及工程变更所修订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各种费用支付项目,如费用索赔、各种预付款、价格调整、违约金等。
2.工计量的依据。工程计量的依据包括:工程量清单及说明、合同图纸、工程变更令及其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合同条件、技术规范、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质量合格证书等。
二、工程计量的方法
工程量必须按照相关工程现行国家工程量计算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计量可选择按月或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段计量,具体计量周期在合同中约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工程范围施工或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通常区分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规定不同的计量方法,成本加酬金合同按照单价合同的计量规定进行计量。
(一)单价合同计量
单价合同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按照现行国家工程量计算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的工程量确定。施工中工程计量时,若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二)总价合同计量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形成的总价合同,工程量应按照与单价合同相同的方式计算。采用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图纸及其预算方式发包形成的总价合同,除按照工程变更规定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外,总价合同各项目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总价合同约定的项目计量应以合同工程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图纸为依据,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工程计量的形象目标或时间节点进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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